卷中本经中品文字整理 · 待校勘
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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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味苦温,无毒。主治五癃,关格不通,利小便水道,疗小儿惊,大人,仍自还神 化。(音备。) (发,近于头皮之发也。剪切者为整发,梳栉而下者为乱发。发以皂荚水洗净,入 瓶内 固济,存性用,谓之血余。《别录》复有乱发,大义与发相同,不必别出。) (古之发,取男子年近二十岁以上,无疾患,颜貌红白者,从顶心剪切,研入丸药 膏中 用。今时以剃下短发入用,似于字之义更合。) 发者,血之余。血者,水之类。水精奉心,则化血也。又,《经》云:肾之合骨也,其 荣发 也 。是发乃少阴心肾之所主,故气味苦温,苦者火之味,温者火之气也,水火相济,则阴阳和 合,故主治五癃,及关格不通。又曰:利小便水道者,言禀肾气而益膀胱,则利小便。禀心 气而益三焦,则利水道也。心虚则惊,肾虚则。发乃少阴心肾之所主,故疗小儿惊,大人 。小儿天癸未至,故病惊。大人天癸已至,故病也。发炼服,能益水精而资血液,故 曰:仍自还神化。谓仍能助水精而上奉心藏之神,以化其血也。凡吐血、衄血之证,皆宜用 血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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