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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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药冲淡和平。不寒不热。则非毒矣!即或秉阳之气为热。秉阴之气为寒。而性不甚过 烈。 亦非毒矣!至于阴寒之极。燥烈之甚。有失冲淡和平之气者。则皆为毒。然毒有可法制以疗 人病。则药虽毒。而不得以毒称。若至气味燥迫。并或纯阴无阳。强为制伏。不敢重投者。 则其为毒最大。而不可以妄用矣!如砒霜 砂巴豆凤仙子草乌射罔钩吻。是热毒之杀人者也 。水银铅粉木鳖 。是寒毒之杀人者也。蓖麻商陆野狼牙。是不寒不热。性非冲和。寓有辛 毒之气。而亦能以杀人者也。然绣窃谓医之治病。凡属毒物。固勿妄投。即其性非毒烈。而 审症不真。辨脉不实。则其为毒最大。而不可以救矣!况毒人之药。人所共知。人尚知禁。 若属非毒。视为有益。每不及防。故余窃见人病。常有朝服无毒之药。而夕见其即毙者。职 是故也。因附记以为妄用药剂一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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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草)攻坚破硬拔毒 凤仙子(专入肾)。又名急性子。是俗所谓金凤花子是也。其性急猛异常。味苦气温。 小毒。 凡人病患顽痰积块。噎膈骨鲠。服之立刻见效。以其气味急迫。能于骨穴坚硬处所。极力搜 治。是以胜金丹用之以治狂痴。取其急领砒毒吐泄。同砒以点牙疼。即落。同独蒜捣汁以涂 痞 块。即消。(噎食不下。用凤仙花子酒浸三宿。晒干为末。酒丸绿豆大。每服八粒。温酒下 。不可多用。即急性子也。)加麝香阿魏尤捷。投子以煮硬肉。即烂。但此生不虫蠹。蜂蝶 不近。且多食则戟人喉。似非无毒。用之当细审量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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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木)祛脏腑沉寒通大便寒结 巴豆(专入肠胃)。辛热大毒。据书所载生猛熟缓。可升可降。能行能止。开窍宣滞。 去脏腑 沉寒。为斩关夺命之将。夫既能宣滞通窍。则药能降能行。何书又言能升能止耶?此数字不 无令人少疑。究之书之所言降者。因有沉寒痼冷。积聚于脏。深入不毛。故欲去不能。不去 不得。非无辛热迅利斩关直入。扫除阴霾。推陈致新。亦安能荡涤而如斯哉?是即书之所谓 能降能行者耳。至有久病溏泄。服升提涩药而泻反甚。脉滑而沉。是明脾胃久伤冷积凝气所 致。法当用以热下。则寒去利止。而脉始得上升。是即所谓能升能止者是也。(时珍曰。一 妇年六十余。溏泄五载。犯生冷油腻肉食即作痛。服升涩药泻反甚。脉沉而滑。此乃脾胃久 伤 积冷凝滞。法当以热下之。用蜡匮巴豆丸五十粒。服一二日不利而愈。自是每用治泄痢。愈 者近百人耳。)夫医理玄远。变化靡尽。在人引伸触类。毋为书执。则用药不岐。即如大黄 ?亦属开闭通便之品。然惟腑病多热者最宜。若以脏病多寒而用大黄通利。不亦自相悖谬乎 。(故仲景治伤寒传里多热者。多用大黄。东垣治五积属脏者。多用巴豆。与大黄同服。反 不泻人。)故曰。误用有推墙倒壁之虞。善用有戡乱调中之妙。元素曰。世以治酒病膈气。 而以巴豆辛热。通开肠胃郁热。(巴豆禀火烈之气。)第郁结虽通。血液随亡。其阴亏损伤。 寒结胸膈。小儿疳积。用之不死亦危。奈何庸人畏大黄而不畏巴豆。以其性热剂小耳。试以 少许轻擦皮肤。须臾发泡。况下肠胃。能无溃灼熏烂之患乎?即有急症。不得已而用之。( 汪昂曰。缠喉急痹。缓治则死。用解毒丸。雄黄一两。郁金一钱。巴豆十四粒去皮油。为丸 。每用五分。津咽下。雄黄破结气。郁金破恶气。巴豆下稠涎。然系厉剂。不可轻用。或用 纸捻蘸巴豆油。燃火刺喉。或捣巴豆绵裹。随左右纳鼻中。吐出恶涎紫血即宽。)压去其油 。取霜少许入药可也。(时珍曰。巴豆紧小者为雌。有棱及两头尖者是雄。雄者更峻耳。用 之得宜。皆有功力。不去膜则伤胃。不去心则作呕。)或用壳用仁用油。生用炒用。醋煮烧 存性用。研去油。名巴霜。芫花为使。畏大黄黄连凉水。(中其毒者。以此解之。或黑豆绿 豆汁亦佳。)得火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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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热毒杀人兼治哮疟顽痰 砒石(专入肠胃)。出于信州。故名信石。即锡之苗。故锡亦云有毒。色白。有黄晕者。 名金 脚砒。炼过者曰砒霜。色红最劣。性味辛苦而咸。大热大毒。炼砒霜时。人立上风十余丈。 其下风所近草木皆死。毒鼠鼠死。猫犬食亦死。人服至一钱者立毙。(烟火家用少许。则爆 声更大。急烈之性可知矣。)若酒服及烧酒服。则肠胃腐烂。顷刻杀人。虽绿豆冷水。亦无 解矣!奈何以必死之药。治不死之病。惟膈痰牢固。为哮为疟。果因寒结。不得已借此酸苦 涌泄吐之。(时珍曰。凡痰疟及 喘。用此真有劫病立起之效。但须冷水吞之。不可以饮食 同投。静卧一日。或一夜。亦不作吐。少物引发。即作吐也。一妇病心痛。数年 不 愈。一医用人言半分。茶叶一分。白汤调下。吐瘀血一块而愈。)及杀虫。(恶疮。砒石铜绿 等分为末。摊纸上贴之。其效如神。)枯痔外敷。畏醋绿豆冷水羊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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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消肉食不化 砂(专入肠胃)。系卤液所结而成。秉阴毒之气。含阳毒之精。其味苦咸与辛。其性 大热。 五金八石。俱能消磨。(本草言能化人心为血。)硬肉难化。入砂即烂。(故治噎膈症瘕肉积 。有殊功。)其性猛烈。殆不堪言。况人脆肠薄胃。其堪用此消导乎?第或药与病对。有非 峻迫。投治不能奏效。(时珍曰。 砂大热有毒之物。噎膈反胃。积块内瘕之病。用之则有 神功。盖此疾皆起于七情饮食所致。痰气郁结。遂成有形。妨碍道路。吐食痛胀。非此物化 消。岂能去之?)如谷食不消。则必用以曲柏。鱼鳖不消。则必用以橘叶紫苏生姜。菜果不 消。则必用以丁香桂心。水饮不消。则必用以牵牛芫花。至于肉食不消。又安能舍此阿魏 砂而不用乎?第当详其虚实。审其轻重缓急。以求药与病当耳。(洁古云。实中有积。攻之 而不可过。况虚而有积者乎?但谓壮实之人。其在初时。果有大积。攻之自便。若属虚人。 纵有大积。或应攻补兼施可耳。如其置虚不问。徒以实治。似属偏见。未可法也。)如其审 证不明。妄为投治。祸犹指掌。不可不慎。出西戎。如牙硝。光净者良。用水飞过。醋煮干 如霜。刮下用之。忌羊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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