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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针分寸歌

郑梅涧209 字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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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针分寸中指传.屈指中节两纹尖.男左女右童稚一.长短肥瘦审经权.

法以中指第二节.屈指两纹尖.相去为一寸.童稚亦如之.虽人身有长短肥瘦不同.凡入针之分数.亦有不一.而身形长者.其指节亦长身形短者.其指节亦短.但随其长短.以取分寸.则自准矣.肥人肌肉肥浓.血气充满.宜刺三分半.瘦人肌肉瘦薄.血气未盛.宜刺二分.然虽如此.犹有经有权.不可执一而论.如遇不肥不瘦之人.只在二三分之间.酌量取之.至于心领神会.又当存乎其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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