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文字整理 · 待校勘

针灸诸则

郑梅涧227 字原文出处

章节导航展开
原文保留来源字形

一凡诸病之作.皆由血气壅滞不得宣通.宜用针刺者.以针法开导之.当用灸者.以灸法温暖之.凡治毕.须好持护.忌生冷醋滑等物.若不知慎.必反生他疾.

一凡针刺大法多宜在午时之后.不宜在午时之前.

一凡灸法.须先发于上后发于下.先发于阳.后发于阴.

一凡微数之脉.及新得汗后者.并忌灸.

一凡用火补者.勿吹其火.必待其从容彻底自灭.灸毕.即可用膏贴之.以养火气.若欲报者.直待报毕.贴之可也.

一凡用火泻者.可吹其火.敷其艾宜于速迅.须待灸疮溃发.然后贴膏.此补泻之法也.

原文出处与整理说明

本文来自《重楼玉钥》本地文字整理稿,保留来源字形及原有注释。尚未完成与古刻本逐字校勘。

查看本书来源、版本及权利说明

整理文件:119-重楼玉钥-郑梅涧.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