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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六傳

王好古10,134 字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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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者乃巨陽也。為諸陽之首。膀胱經病若渴者。自入於本也。名曰傳本。

太陽傳陽明胃土者。名曰巡經傳。為發汗不徹利小便。餘邪不盡透入於里也。

太陽傳少陽膽木者。名曰越經傳。為元受病脈浮無汗。當用麻黃而不用之故也。

太陽傳少陰腎水者。名曰表傳裏。為得病急當發汗而反下汗不發所以傳也。

太陽傳太陰脾土者。名曰誤下傳。為元受病脈緩有汗。當用桂枝。而反下之所致也。當時腹痛四肢沉重。

太陽傳厥陰肝木者。為三陰不至於首唯厥陰與督脈上行與太陽相接。名曰巡經得度傳。

太陽證

太陽證。頭項痛。腰脊強。發熱惡寒無汗。脈尺寸俱浮而緊。是發於陽陽者衛也麻黃湯主之。

麻黃一兩半去節 桂枝一兩去皮 杏仁二十粒湯浸去皮尖 甘草半兩炙上銼每服五錢。水一盞煎溫服。

太陽證。頭項痛。腰脊強。發熱惡寒自汗。脈尺寸俱浮而緩者。榮也。桂枝湯主之。

桂枝去皮 芍藥 甘草各等分上銼。每服八錢。水一盞半。姜棗同煎溫服。

太陽証。頭痛發熱。自汗惡風。脈當緩而反緊。傷風得傷寒脈也。

太陽證。頭痛發熱無汗惡寒。脈當急而反緩。傷寒得傷風脈也。

二證脈不同本經大青龍湯主之。易老桂枝麻黃各半湯。此言外之意。楊氏云。非明脈者不可用大青龍湯。以其有厥逆筋惕肉 及亡陽之失也。故易老改為九味羌活湯。而不用桂枝麻黃也。羌活湯不論有汗無汗。悉宜服之。但有緩急不同矣。九味羌活湯藥證加減。服餌緩急。具見於後。

太陽証。發熱惡寒自汗脈緩。太陽證。發熱惡風無汗脈緩。此易老元將麻黃一桂枝二治上二證後復改用羌活湯。

太陽膀胱脈浮緊直至寸口。所以頭痛者。頭與寸口俱高之分也。兼厥陰與督脈會於巔。

逆太陽之經上而不得下。故壅滯為頭痛於上也。左手浮弦胸中痛也。沉弦背愈痛右手浮弦者亦然。

頭痛者木也最高之分惟風可到風則溫也。治以辛涼。秋克春之意。故頭痛皆以風藥治之者。

總其體之常也。然各有三陰三陽之異焉。故太陽則宜川芎。陽明則宜白芷少陽則宜柴胡。太陰則宜蒼術。少陰則宜細辛。厥陰則宜吳茱萸也。

假令治太陽陽明。不可遺太陽而只用陽明藥餘仿此用三陽經解藥後身番覆重者。若煩則是有陽明也。若不煩而番覆輕者。知不傳三陰也。不傳三陰則為解也。大抵三陰之體靜重與濕相同。傷寒五日後無汗。謂穀消水去形亡故下之。三日前謂內有水穀故汗之。

發汗。或云當得汗解。或云當發汗更發汗。并發汗。宜桂枝湯者數方。是用桂枝發汗也。復云。無汗不得服桂枝。又曰汗家不得重發汗。又曰發汗過多者。卻用桂枝甘草湯。是閉汗也。一藥二用。如何說得。仲景發汗與本草之義相通為一。答曰。本草云。桂味辛甘熱無毒。

能為百藥長通血脈止煩出汗者。是調血而汗自出也。仲景云。髒無他病。發熱自汗者。此衛氣不和也。又云。自汗者為榮氣和。榮氣和則外不諧。衛氣不與榮氣相和諧也。榮氣和則愈。故皆用桂枝湯調和榮衛。榮衛既和。則汗。自出矣。風邪由此而解非桂枝能開腠理發出汗也。以其固閉榮血。衛氣自和。邪無容地而出矣。其實則閉汗孔也。昧者不解閉汗之意。凡見病者。便用桂枝湯發汗。若與中風自汗者合其效桴鼓。因見其取效而病愈。則曰。此桂枝發出汗也。遂不問傷寒無汗者。亦與桂枝湯誤之甚矣。故仲景言無汗不得服桂枝。是閉汗孔也。

又云。發汗多義手冒心。心悸欲得按者。用桂枝甘草湯。是亦閉汗孔也。又曰汗家不得重發汗。若桂枝湯發汗。是重發汗也。凡桂枝條下言發字。當認作出字。是汗自然出也。非若麻黃能開腠理而發出汗也。本草出汗二字。上文有通血脈一句。是非三焦衛氣皮毛中藥。是為榮血中藥也。如是則出汗二字。當認作榮衛和自然汗出。非桂開腠理而發出汗也。故後人用桂治虛汗。讀者當逆察其意則可矣。噫神農之作於其前。仲景之述於其後。前聖後聖其揆一也。

小便不利不可更利之。利之是謂犯本犯本則邪氣入裏不能解此犯之輕也。以是五苓散不可妄用大便不可易動。動之是謂動血動血是謂犯禁。此犯之重也。表在不可下。下之是為犯禁此犯之尤重也。下之為惡風

不咽乾不衄不淋不渴。小便自利不經發汗。則當發之。

咽乾淋渴鼻衄小便不利已經發汗。不得重發如無以上忌證。雖發汗邪氣未盡。亦得重發之

其證為風寒所傷。陽氣下陷入於內。而排寒水上行於經絡之間。本當發汗。因以徹其邪。醫失汗之故生黃也。脾主肌肉四肢。寒濕與內熱相合。而生黃也。

其證因發汗太過。腠理開泄汗漏不止。故四肢急難以屈伸。

蓄血其證燥火也。當益津液為上。而反汗以亡其津液。其毒擾陽之極。則侵陰也。故燥血而蓄於胸中也。

太陽病入膀胱小便利而赤。蓄血證也。血自下者愈也。

戰而汗解者太陽也。不戰有汗而解者。陽明也。

不戰無汗而解者少陽也。若先瘥經必不爾矣。

太陽傳陽明。其中或有下證。陽明證反退。而熱兼不渴。卻退顯少陽證。是知可解也。

太陽證知可解者。為頭不痛項不強肢節不痛則知表易解也。

陽明知可解者。為無發熱惡寒。知裏易解也。

少陽證知可解者。寒熱日不移時。而作邪未退也。若用柴胡而移其時。早移之於晏。晏移之於早氣移之於血。血移之於氣。是邪無可容之地知可解也。

知不可解

服解藥而去沉困,只頭痛目悶;是知濕去而風不去,則欲解也。若風去而濕不去,則不解。何以然?風則高,濕則下而入裏也。

脈知可解不可解

可解之脈浮而虛。不可解之脈浮而實。浮而虛者只是在表。浮而實者。知已在裏也。汗多不解者。轉屬陽明也。傷寒不頭痛。知邪不在經。若頭痛者。知邪在經也。

易老解利法

經云:有汗不得服麻黃,無汗不得服桂枝;若差服則其變不可勝數。故立此法,使不犯三陽禁忌。解利神方,九味羌活湯。

羌活治太陽肢節痛,君主之藥也。然非無為主也,乃撥亂反正之主。故大無不通,小無不入,關節痛非此不治也 防風治一身盡痛,乃軍卒中卑下之職。一聽軍令而行,所使引之而至。 蒼朮別有雄壯上行之氣,能除濕。下安太陰。使邪氣不納傳之於足太陰脾 細辛治足少陰腎苦頭痛 川芎治厥陰頭痛在腦 香白芷治陽明頭痛在額 生地黃治少陰心熱在內 黃芩治太陰肺熱在胸 甘草能緩裏急調和在內以上九味,雖為一方,然亦不可執。執中無權,猶執一也,當視其經絡前後左右之不同。從其多少大小輕重之不一,增損用之,其效如神。即此是口傳心授㕮咀水煎服,若急汗熱服,以羹粥投之。若緩汗溫服知,而不用湯投之也。

脈浮而不解者。先急而後緩。

脈沉而不解者。先緩而後急。

九味羌活湯不獨解利傷寒。治雜病有神。

中風行經者。加附子。中風秘澀者。加大黃。中風并三氣合而成痺等證。各隨十二經上下內外。寒熱溫涼。四時六氣。加減補瀉用之。煉蜜作丸尤妙。

當汗而下成協熱利

當各隨三陽本證。表藥發之。發之表解。下利自愈。若不愈者。方可以利藥治之。

太陽一下有八變

太陽病下之其脈促。不結胸者。此為欲解也。

脈浮者必結胸。 脈緊者。必咽痛。

脈弦者。必兩脇拘急。脈細數者。頭痛不止。

脈沉緊。必欲嘔。 脈沉滑者。協熱利。

脈浮滑者。必下血。

裏傳表

太陽病反下之。因而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加芍藥湯主之。至於大實痛者胃也。

桂枝加大黃湯主之。巳傳戊婦告夫也。所以為裏傳表即名誤下傳也。

傷寒雜證誤下,變有輕重

或問曰。傷寒雜証一體。若誤下之。甚者變大。答曰。非一體也。傷寒誤下變無定體。雜病誤下變有定體。何以然。傷寒自外而入陽也。陽主動。雜病自內而出陰也。陰主靜。動者犯之。其變無窮。靜者犯之。其變止痞與腹脅痛而已。故變無窮者為重。痞與腹脅痛者為輕也。

五苓散為下藥。乃太陽裏之下藥也。太陽高則汗發之。下則引而竭之。

渴者邪入太陽本也。當下之。使從膀胱出也。

腎燥膀胱熱。小便不利。此藥主之。小便利者不宜用。然太陽病熱而渴。小便雖利。亦宜五苓散下之。

答曰。當服不服。則穀消水去形亡。必就陽明燥火。戊胃發黃。故有調胃湯證。此太陽入本失下也。由不曾服五苓散。

答曰。不當服而服之。是為犯本小便強利。津液重亡。侵陽之極則侵陰而成血證也。輕則桃仁承氣湯。重則抵當湯故五苓散調和陰陽者也。乃太陽陽明之間。故為調和之劑。

若熱在中焦。未入太陽之本。小便自利而清。是津液已行。若與五苓散利之。是重涸腎水也。不惟重涸腎水。酒毒之熱亦不能去。故上下不通。而溺澀則為發黃也。若入血室。則為蓄血也。

火土入水假令太陽證。傷寒自外入。標本有二說。以主言之。膀胱為本。經絡為標。以邪言之。

先得者為本。後得者為標。此標先受之即是本也後入於膀胱。本卻為標也。此乃客邪之標本也。

治當從客之標本。

小腸火為本。

膀胱水為本。

寒毒之氣從標入本邪與手經相合。而下至膀胱五苓散主之。桂枝陽中之陽。茯苓陽中之陰。相引而下。入於本道出邪氣。

手經 自上之下 足經 丙火 壬水 小腸 自下之上 膀胱火邪之氣。從下之上。以內為本。水中有火。火為客氣當再責其本。兩腎相通。又在下責在下焦。下焦如瀆。相火明也。生地黃黃柏主之。邪從本受。下焦火邪遺於小腸。是熱在下焦。填塞不便自內而之外也。

桂術 澤瀉 豬苓 茯苓 為陽中之陰

太陽証

生地黃 黃柏 黃連 為陰中之陽治酒病宜發汗。若利小便。炎焰不肯下行。故曰火鬱則發之。辛溫散之。是從其火體也。是之最為之近。是濕熱俱去。治以辛溫。發其火也。佐以苦寒。除其濕也。

太陽証

易老法。涼膈散減大黃芒硝。加桔梗同為舟楫之劑浮而上之。治胸膈中與六經熱。以其手足少陽之氣俱下胸膈中。三焦之氣同相火遊行於身之表。膈與六經乃至高之分。此藥浮載亦至高之劑。故能於無形之中。隨高而走。去胸膈中及六經熱也。

陽明證

陽明證。身熱目疼鼻乾。不得臥不惡風寒。而自汗。或惡熱脈尺寸俱長。白虎湯主之。石膏辛寒入肝。知母苦寒入腎。甘草 粳米之甘居中。挽二藥上下

陽明證

不當發汗。不當利小便。若發汗利小便。竭其津液。則生蓄血證也。唯當益津液為上。以其火就燥也。益津液者。連鬚蔥白湯是也。汗多亡陽。下多亡陰。小便重利之走氣。三者雖異。為言少津液則一也。

陽明証

汗者。本所以助陽也若陽受陰邪。寒結無形須當發去陰邪以復陽氣。所謂益陽而除風寒客氣也。陰邪已去。而復汗之。反傷陽也經曰。重陽必陰故陽氣自亡。汗多亡陽。此之謂也。

陽明証

下者。本所以助陰也。若陰受陽邪熱結有形。須當除去已敗壞者。以致新陰此所謂益陰而除火熱邪氣也。陽邪已去。而復下之。反亡陰也。經曰。重陰必陽。故陰氣自亡。下多亡陰。

此之謂也。

陽明証

非預早之早。乃早晚之早也。謂當日午以前為陽之分。當發其汗。午後陰之分也。不當發汗。故曰汗無太早。汗不厭早。是為善攻。

陽明証

非待久之晚。乃當日以後為陰之分也。下之謂當以前為陽之分也。故曰下無太晚。下不厭晚。是為善守。汗本亡陰。以其汗多陽亦隨陰而走。下本瀉陽以其下多陰亦隨陽而走。故曰汗多亡陽。下多亡陰也。

若犯發汗多 蓄血上焦為衄若犯利小便多 蓄血下焦為發狂其人如狂也

陽明証

傷寒脈尺寸俱長。自汗大出。身表如冰石。至脈傳入於裏細而小。其人動作如故。此陽明傳入少陰。戊合癸即夫傳婦也。白虎加桂枝湯主之。然脈雖細小。亦當以遲疾別之。此證脈疾而非遲。故用此法。

陽明証

治老幼及虛人。傷寒五六日。昏冒譫語。或小便淋或澀。起臥無度。或煩而不眠也。並宜此藥。

傷暑有二

動而傷暑。心火大盛。肺氣全虧。故身脈洪大。動而火勝者。熱傷氣也。白虎加人參湯主之。辛苦人多得之。不可不知也。

傷暑有二

靜而傷暑。火乘金位。肺氣出表。故惡寒脈沉疾靜而濕勝者。身體重也。(白虎加蒼術湯主之。安樂之人多受之。不可不知也。

春不服白虎為瀉金也。

秋不服柴胡為瀉木也。

此言體之常。

傷暑有二

煩者氣也。躁者血也。氣主肺。血主腎。故用梔子以治肺煩。用香豉以治腎躁。煩躁者。懊 不得眠也。

少氣虛滿者加甘草。如若嘔噦者。加生姜橘皮。下後腹滿而煩者。梔子濃朴枳實湯。下後身熱微煩者。梔子甘草乾姜湯。

傷暑有二

火入於肺煩也。火入於腎躁也。煩躁俱在上者。腎子通於肺母也。髮潤如油。喘而不休。總言肺絕。鼻者肺之外候。肺氣通於鼻。鼻中氣出粗大是肺也。髮者血之餘。腎氣主之。髮潤如油。火迫腎水至高之分。是水將絕也。仲景以髮潤喘大為肺絕。兼其腎而言之髮在高巔之上雖屬腎。肺為五髒之至高。故言肺絕兼腎也。太抵肺腎相通肺既已絕。則腎不言而知其絕矣。或曰煩者。心為之煩。躁者心為之躁。何煩為肺躁為腎耶。夫心者君火也。與邪熱相接上下通。熱金以之而燥水以之而虧。獨存者火爾。故肺腎與心合而為煩躁焉。此煩雖肺躁雖腎。其實心火為之也。

若有宿食而煩躁者。梔子大黃湯主之。

傷暑有二

答曰。足陽明者胃也。豈有其言哉。傷寒始自皮毛入是從肺中來。肺主聲。入於心則為言。胃即戊也。戊為火化。下從腎肝。

傷暑有二

傷寒表證。發熱惡寒而渴。與下證同。但頭痛身熱目疼鼻乾。不得臥白虎湯主之。乃陽明經病也。正陽陽明氣病。脈洪大先無形也。雜病裏證。發熱惡熱而渴。但目赤者病藏也。手太陰肺不足不能管領陽氣也。宜以枸杞生地黃熟地黃之類主之脈洪大甚則嘔血先有形也。

傷暑有二

氣病在表。誤用血藥。無傷也。為安血而益陰也。血病在裏。誤用氣藥。白虎湯者非也。

為瀉肺而損陰也。

傷暑有二

狂言者。大開目與人語。語所未嘗見之事。即為狂言也。譫語者。合目自言。言所日用常見常行之事。即為譫語也。鄭聲者。聲戰無力。不相接續。造字出於喉中。即鄭聲也。

傷暑有二

答曰。胃者總司也。內有太陽陽明少陽三經之別以其氣血多少。而與聲物有無之不同。

即吐屬太陽。有物無聲。乃血病也。有食入即吐嘔。

食已則吐食久則吐之別。

嘔屬陽明。有物有聲。氣血俱病也。仲景云。嘔多雖有陽明證。不可下。

噦屬少陽。無物有聲。乃氣病也。以此推之。則大便亦各有經耳。但察其有物無聲有物有聲無物有聲。則知何經也。至於脾病。後出餘氣。以五臭分之。則知何藏入中州而病也。

傷暑有二

有下之早而發者有失下而發者有胃熱胃爛而發者。然得之雖殊大抵皆戊助手少陽心火入於手太陰肺也。故紅點如 。生於皮毛之間耳。白虎湯瀉心湯調胃承氣湯從所當而用之。

及當以肺脈別也。

傷暑有二

答曰有九。太陽。陽明。少陽。太陰。少陰。厥陰。是為六也。有太陽陽明。有少陽陽明。

有正陽陽明。是為三也。非九而何。陽明者。太陽少陽俱入於胃。故曰正陽陽明也。前三經者。陽明自病。不入於裏者。謂之在經。不為正陽陽明矣。

傷暑有二

太陽陽明。大承氣湯。少陽陽明小承氣湯。正陽陽明調胃承氣湯。

以汗證言之。以少陽居其中。謂太陽證為表。當汗。陽明證為裏。當下。少陽居其中故不從汗下。和之。以小柴胡湯從少陽也。以下證言之。陽明居其中。謂太陽經血多氣少陽明。

經氣血俱多。少陽經氣多血少。若從太陽下則犯少陽。從少陽下則犯太陽。故止從陽明也。

此三陽合病。謂之正陽陽明。不從標本從乎中也。緣陽明經居太陽少陽之中。此經氣血俱多故取居其中。是以不從太陽少陽而從陽明也。陽明自病調胃承氣湯主之三陽併病白虎湯主之。是從乎中也。

傷暑有二

答曰。夫胃為受納之司。大腸為傳道之府燥屎豈有在胃中哉。故經言穀消水去形亡也以是知在大腸而不在胃中明矣。

胃實者非有物也。地道塞而不通也。故使胃實。是以腹如仰瓦。註曰。難經云。胃上口為賁門。胃下口為幽門。幽門接小腸上口。小腸下口。即大腸上口也。大小二腸相會為闌門。水滲泄入於膀胱渣滓入於大腸。結於廣腸。廣腸者地道也。地道不通土壅塞也則火逆上行至胃。名曰胃實。所以言陽明當下者言上下陽明經不退也言胃中有燥屎五六枚者。非在胃中也。通言陽明也。言胃是連及大腸也。以其胃為足經。故從下而言之也。從下而言。是在大腸也。若胃中實有燥屎。

則小腸乃傳導之府。非受盛之府也。啟玄子云。小腸承奉。胃司受盛。糟粕受已復化傳入大腸。是知燥屎在大腸之下。即非胃中有也。

傷暑有二

答曰。陽入於陰者可下。非入太陰少陰厥陰之三陰也。乃入三陽也。三陽者。非太陽少陽陽明之三陽也。乃胃與大小二腸之三陽也。三陽皆為府以其受盛水穀。傳導有形。故曰入於陰也。仲景云。已入府者可下。此之謂也。

傷暑有二

黃帝問傷寒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其愈十日以上者何。岐伯對。以熱雖甚不死兩感者死。帝問其狀。岐伯云。一日太陽。二日陽明。三日少陽。繼之三陽經絡皆受病。而未入於藏者。可汗而已。此藏物之藏。非五髒之臟也。若三陽經入於藏物之藏。是可泄也。可泄一句。於此不言便言四日太陰。五日少陰。六日厥陰。於此卻不言可泄。但言三陰三陽五髒六腑皆受病。榮衛不行。五髒不通。則死。此一節。是言兩感也。故下文卻言兩感於寒者。七日巨陽衰。至十二日六經盡衰。大氣皆去。其病已矣。是通說上文。六日所受之病也。以此知前文四日太陰五日少陰。六日厥陰。皆在經絡。故十二日愈也。豈可便以太陰少陰厥陰為可泄乎。帝問治。岐伯對。以治之各通其藏脈日衰已矣。是通說上文。六日所受之病。并十二日衰已之意盡矣。終復言其未滿三日可汗而已。又言其滿日可泄而已。一句只是重前文三陽受病。未入於藏者可汗。其滿三日已入於藏物之藏者可。後三陰經。岐伯雖不言可汗可泄。止是在經者便可汗在藏物之藏者便可下也。何必穿鑿無已。以前三日為三陽後三日為三陰耶。若認藏字為五髒之髒則前後顛倒不通。若認藏字作藏之藏。則前後辭理皆順矣。故仲景曰。已入於府者可下。新校正云府字當作藏字。太素亦云作府。何疑之有。

仲景太陽陽明大承氣。少陽陽明小承氣。正陽陽明調胃承氣。是三陽已入於藏者泄之也。太陰桂枝湯。少陰麻黃附子細辛湯。厥陰當歸四逆湯。是三陰未入於藏者。汗之也。

大小調胃三承氣湯必須脈浮頭痛。惡風惡寒表證悉罷。而反發熱。惡熱譫言妄語不大便者則當用之。凡用下藥。不論大小。若不渴者。知不在有形也。則不當下。若渴者。則知纏有形也。纏有形是為在裏。在裏則當下。大承氣湯主之。

傷暑有二

大黃用酒浸治不大便。地道不通行。上引大黃至巔而下濃朴姜汁製。治腸脅 脹滿芒硝治腸轉失氣。內有燥屎。本草云。味辛以潤腎燥。今人不用辛字只用咸字鹹能 堅與古人同意枳殼麩炒。治心下痞。按之良久氣散病緩此并主心下滿。乃肝之氣盛也六腑受有形主血陰也。

大黃 芒硝 大實 燥屎浮 手足陽明大腸 胃沉 手足太陰肺 脾痞 大滿枳實 濃朴五髒主無形。是氣陽也。

傷暑有二

治實而微滿。狀若饑人食飽飯腹中無轉失氣。此大承氣。只減芒硝。心下痞。大便或通。熱甚須可下者。宜用此。

大黃生用 濃朴姜製 枳殼麩炒張仲景曰。雜證用此。名曰三物濃朴湯。

傷暑有二

治實而不滿不滿者。腹狀如仰瓦腹中轉而失氣。有燥屎不大便而譫語者。

大黃酒浸。邪氣居高。非酒不至。譬如物在高巔。人力之所不及。則射以取之。故以用大黃生者。苦泄峻必下。則遺高之分邪熱也。是以愈後。或目赤或喉痺。或頭腫或膈食上熱疾生矣甘草灸經云。以甘緩之 芒硝以辛潤之。又曰以鹹KT 之以上三法。不可差也。若有所差。則無形者有遺。假令調胃承氣證用大承氣下之。則愈氣不復。以其氣藥犯之也。大承氣證。用調胃承氣下之。則愈後神癡不清以其氣藥無力也。

小承氣證。若用芒硝下之。則或下利不止。變而成虛矣。三承氣豈可差乎。

傷暑有二

治有表復有里。有表者。脈浮或惡風。或惡寒頭痛。四証中或有十二尚在是。十三日過經不解是也。有裏者。譫言妄語。擲手揚視。此皆裏之急者也。欲汗之則裏已急。欲下之則表證仍在。故以小柴胡中藥調和三陽。是不犯諸陽之禁。以芍藥下安太陰。使邪氣不納。以大黃去地道不通。以枳實去心下痞悶。或濕熱自利。若裏證已急者。通宜大柴胡湯。小柴胡減人參甘草加芍藥枳實大黃是也。欲緩下之。全用小柴胡加枳實大黃亦可。

少陽證

少陽證。胸脅痛。往來寒熱而嘔。或咳而耳聾。脈尺寸俱弦。小柴胡湯主之。

少陽証

柴胡少陽 半夏太陽 黃芩陽明人參太陰 甘草太陰 姜棗辛甘發散上各隨仲景本條下加減用之則可矣藥如本法。

少陽證

忌發汗。忌利小便。忌利大便。故名三禁湯。乃和解之劑。若犯之。則各隨上下前後本變。及中變與諸變不可勝數。醫者宜詳之。

少陽証

答曰。身後為太陽。太陽為陽中之陽。陽分也。身前為陽明。陽明為陽中之陰。陰分也。陽為在表。陰為在裏。即陰陽二分。邪在其中矣。治當不從標本。從乎中治。此乃治少陽之法也。太陽膀胱水寒也陽明大腸金燥也。邪在其中。近後膀胱水則惡寒。近前陽明燥則發熱。

故往來寒熱也。此為三陽之表裏。非內外之表裏也。但不可認裏作當下之里。故以此藥作和解之劑非汗非下也。

少陽証

邪在榮衛之間。謂之半表裏也。太陽陽明之間少陽居身之半表裏也。五苓散分陰陽。

膀胱經之半表裏也。理中湯治瀉吐。上下之半表裏也。

少陽証

答曰。帝問病之中外者何。岐伯對曰。從內之外者。調其內。若盛於外者。先治內而後治外。從外之內者。治其外。若盛於內者。先治外而後治內。此言表裏所出之異也。又云。中外不相及。則治主病者。中外不相及者。半表半裏也。自外入者有之。自內出者亦有之。外入內出雖異。邪在半表半裏則一也。此中外不相及為少陽也。治主病者。治少陽也。帝問寒熱之病。惡寒發熱如瘧。或發一日。或發間日。岐伯對。以勝復之氣會遇之時。有多有少。陰多陽少。其發日遠陽。多陰少其發日近。此勝復相搏。盛衰之節瘧亦同法瘧者少陽也。少陽者東方之氣也。逆行則發寒。順行則發熱。故分之氣異往來之不定也。婦人經水適斷。病作少陽治之。傷寒雜病一體經云。身有病而有邪脈經閉也。又云。月事不來者。胞脈閉也。經閉者尺中不至。胞閉者生化絕源。二者皆血病也。厥陰主之。厥陰病則少陽病矣。累及其夫也。小兒外感內傷。若有潮作寒熱等證。並同少陽治之。男女同候以上男子婦人小兒閨女。或實作大熱或變成勞。脈有浮中沉之不同故藥有表裏和之不一。察其在氣在血定其行陰行陽。使大小不失其宜。輕重各得其所逆從緩急舉無不當。則可以萬全矣。此少陽一治不可不知也。

少陽証

答曰。五髒陰也。所主皆有形。骨肉筋血皮毛是也。此五髒皆陰足。是為實熱。陰足而熱不能起理也。陰足而熱反勝之。是為實熱。若骨痿肉爍筋緩血枯皮聚毛落。五陰不足。而為熱病。是虛熱。

少陽証

婦人先病惡寒手足冷。全不發熱。脈八至兩脅微痛治者便作少陽治之。或曰是則然矣論猶未也。至如無寒熱無脅痛當作何經治或者不敢對惡寒為太陽。脈八至且作陽治。當不從標本從乎中也。治此者少陽也。若曰脈八至作相火。亦少陽也。兼又從內而之外也是又當先少陽也。此不必論兩脅痛與不痛脈弦與不弦。盒飯作少陽治之。

少陽証

答曰。為陽在內侵於骨髓。陰在外致使發寒。治當不從內外從乎中治也。宜小柴胡湯調之。倍加姜棗。

少陽証

熱在行陽之分肺氣主之。故曰白虎湯以瀉氣中之火。

少陽証

熱在行陰之分。腎氣主之。故用地骨皮飲。以瀉血中之火。

白虎湯其脈洪。故抑之。使秋氣得以下降也。地骨皮飲其脈弦。故舉之。使春氣得以上升也。

肺氣石膏辛 腎氣 知母 肺 血黃芩苦 腎血 黃柏地骨皮瀉腎火。總治熱在外。地為陰。骨為裏。皮為表。

牡丹皮治胞中火。無汗而骨蒸。牝牡乃天地之稱也。牡為群花之首。葉為陽發生也。

花為陰成實也。丹者赤也。火也。能瀉陰中之火。四物湯加上二味。治婦人骨蒸知母瀉腎火有汗而骨蒸。

太陰證

腹滿咽乾。手足自溫。自利不渴。時腹痛。脈尺寸俱沉細。

太陰証

太陰病。脈浮者可汗。宜桂枝湯。

太陰証

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藏有寒故也。當溫之宜。四逆輩。此條雖不言脈。當知沉遲而弱。

仲景理中湯丸。暨易老人參黃 湯。量其輕重。或溫或熱。人之強弱虛實。所可宜者。

選而用之。

太陰証

答曰有經云。本太陽証。醫反下之。因爾腹滿時痛者太陰也。桂枝芍藥湯主之。大實痛者。桂枝加大黃湯。易老云。此非本有是證。以其錯下脾傳於胃。故誤下傳。

太陰証

太陰中風四肢煩疼。陽微陰澀而長者。欲愈。表少裏和脈長者。為陽漸生也。此一證。

太陰便從外感太陰病欲解時。從亥至丑上也。

太陰證

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利益甚。時腹自痛。若下之。則胸下結硬。太陰為病脈手足自溫者。繫在太陰。小便自利者。則不發黃。日久利益甚必自止者。便硬。乃入府傳陽

太陰証

中脘痛。太陰也。理中建中黃 湯類。主之。

臍腹痛。少陰也。四逆真武附子湯類。主之。

少腹痛。小腹痛。厥陰也。重則正陽回陽丹之類。輕則當歸四逆湯。

太陰傳少陰痛甚者。當變下利不止。

雜證而痛。四物苦楝湯酒煮當歸丸。增損當歸丸之類。

夏肌熱惡熱。脈洪疾。手太陰足陽明主之。黃芩芍藥湯。

秋肌熱惡寒。脈沉疾足少陰足太陰主之桂枝芍藥湯。

腹痛 腹痛者。芍藥甘草湯主之。

腹不滿者加棗。若滿者不加。脾虛滿者。黃 湯。芍藥停濕。

中滿者。分食甘二藥。用甘引至滿所脾實。

平胃散。蒼術泄濕。小便不利者利之。

大便秘 實痞 濃朴 枳實 大便利 虛痞 芍藥 陳皮傷食滿者。傷厥陰。是以腹脹滿者。皆屬木。

少陰證

少陰証。口燥舌乾而渴。脈尺寸俱沉疾。則大承氣湯沉遲。則四逆湯。

少陰邪入於裏。上接於心。與火俱化而剋金。惡候。或見氣死入胃。脈沉細而疾。疾則大承氣可下。若疾而無力者。亦不可下。為陽將盡也。

少陰證。口燥舌乾而渴。身表涼。脈沉細而虛。瀉心湯主之。此有形無形之藥也。

傷寒外證全在下證。大熱而脈反細小。不可下。瀉心湯主之。少陰受病。身涼無汗體沉。或體輕脈沉。有頭痛不厥。麻黃附子瀉心湯主之。

少陰證

其人病身熱而煩躁不寧。大小便自利。其脈浮洪而無力。按之全無者。附子瀉心湯主之。

少陰證

其人病上吐下瀉不止。當渴而反不渴。其脈微細而弱。理中湯主之。渴而脈沉有力而疾者。五苓散主之少陰證發熱脈沉者。必當汗。

緩汗之。麻黃附子細辛湯微汗之。麻黃附子甘草湯

少陰證

色青者當下 色不青者當溫

少陰證

口中和者當溫。 口乾燥者當下

少陰證

熱者甘草湯 寒者半夏湯 寒熱者。桔梗湯 通脈四逆湯。

姜附加甘草為脈沉細而遲弦。姜附以治寒甘以緩之。為汗苦急也。其證小便自利。于能令母實自東之北為逆行也。

姜附加蔥白為脈沉細而遲澀姜附以治寒辛以潤之為腎惡燥也其證大便自利冷主氣自北而西此亦以為逆行也

少陰証

脈細沉數病為在裡不可發汗。

脈微者。不可發汗。尺脈微弱澀者。便不可下。

麻黃附子細辛湯。

體沉加防己。 蒼術。 乃勝濕也。

體輕加石膏。 知母。乃勝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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