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证治类文字整理 · 待校勘
欲不可遏法宜疏肝健脾
20
章节导航展开
原文保留来源字形
肾主志,肝主怒,脾主思。凡肝热郁勃之人,于欲事每迫不可遏,必待一泄,始得舒快。此肝阳不得宣达,下陷于肾,是怒气激其志气,使志不得静也。肝以疏泄为性,既不得疏于上,而陷于下,遂不得不泄于下,泄之不止,肾精为肝风煽尽,而气脱矣。治法∶酸凉、辛凉清肝之燥,疏肝之郁而升发之,使不下陷;若不应者,是脾虚不能升载肝气也,加健脾以托之。若以苦寒清心,心肝木火之邪一齐下溜,搏于肾阴,愈令勃勃欲出矣。大抵兼升、兼开、兼滋、兼敛,而不可清降也。此证男妇皆有,若湿热盛者,可加苦寒、咸寒以坚之。
原文出处与整理说明
本文来自《读医随笔》本地文字整理稿,保留来源字形及原有注释。尚未完成与古刻本逐字校勘。
整理版本:维基文库《讀醫隨筆》公开文字转录
查看本书来源、版本及权利说明整理文件:287-读医随笔-周学海.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