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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九难

丁锦160 字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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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经言虚者补之。实者泻之。不虚不实。以经取之。何谓也。然。虚者补其母。 实者泻其子。当先补之。然后泻之。不实不虚。以经取之者。是正经自生病。不中他邪也。当自 取其经。故言 以经取之。 此章言针刺经穴补泻之大法。而亦可推之于用药也。子母以五行配脏腑而推之。先补之。 然后泻之者。 言欲泻其子而必先补其母也。可见古人必以固本为要。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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