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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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论
尽万物而观之。山无不草木。地无不黍稷。人无不生育。要之得其养耳。得其养。则硗者肥。瘠者沃。 草木何惧乎不蕃。黍稷何惧乎不秀。夫人亦由是也。苟形质强壮。而嗜欲无节。人之不免虚衰。赋禀怯薄。 而摄养有道。终焉亦能完实。不特少健而老衰。早壮而晚惫。滋悟保护之间。固可以视秋冬而复春夏也。 昔者名医罗天益。其年戊午春。桃李始华。雨雪浓寸。一园叟令举家击闷堕雪。焚草于下。是年他果萧然。 而此园大熟。然则天地之气。尚可以力转移。于人之身。岂无所用其术哉。桥乃不惭愚昧。积以平日所闻。 缙绅方士之说。质诸古今名家论议。着为调理精血。直指真源。男女服药三论。阴阳虚实四图。合用方法。 三十五道。附录经验秘方。号曰广嗣要语。精切晓明。纤芥非隐。信此以行。将见天下无不可父之男。无 不可母之女。而螽斯之应。比屋皆然矣。
调理精血论
求嗣之要。在乎男精女血充满而无病也。苟或病焉。必资明医而证调之。夫精者。血也。水也。阴也。 盖以有形言之也。有形而能时者。则又为气。为火。为阳。所使然也。论曰。孤阳不生。独阴不成。无阴 则阳无所附。无阳则阴无所根据。是精兼气。血兼水。火兼阴阳。总属肾与命门二脉。以沉静为平。若见命 门脉微细或绝。阳事痿弱。是为阳虚。法当补阳。若见命门脉洪大鼓击。阳事坚举。是焉相火妄动。法当滋 阴制火。启玄子云。性水之主。以制阳光。正此谓也。若见肾脉洪大或数。遗精尿血。是为阴虚。法当补 阴。若见肾脉虚微太甚。别无相火为病。法当阴阳双补。又如经者。血也。水也。阴也。假火色而为赤也。 随气而行。根据阳以运。亦若精之兼气血。兼水火。兼阴阳者也。其候以一月为 期。上应月之盈缺。故名月水。应其期则平。失其期则病先期者血热也。过期者血虚也。过期而色 淡者。有痰也。或曰虚也。经行而成块者。血之凝也。或曰风冷乘之也。将行而作疼者。气之滞也。 行后而疼者。气血俱虚也。经水紫黑色者。气血俱热也。虽然。又当察其时之寒暄。脉之迟数。证之 冷热。平而调之。以复常候。不可一途而取。夫男女精血既充。别无他疾。惟守投虚之法。是为知要。
直指真源论
结胎者。男女精血也。男属阳而象干。干道资始。女属阴而象坤。坤道资生。阳主动。故能施与。 阴主静。故能承受。夫动静相参。阴阳相会。必有其时。乃成胎孕。凡经尽一日至三日。新血未盛。 精胜其血。血开裹精。精入为骨。男胎成矣。四日至九日。新血渐长。血胜其精。精开裹血。血入居本。 女胎成矣。六日至七日。鲜有成者。纵成亦皆女胎。欲求子者。全在经静三日以里交合。如俯首拾芥。 万举万当。斯时男女无暴怒。毋醉饱。毋食炙爆辛热。毋用他术赞益。阴阳和平。精血调畅。交而必孕。 孕而必育。育而为子。坚壮强寿。至真切要。在此数语。受妊之后。宜令镇静。血气安和。则胎孕长养。 又须内远七情。外薄五味。大冷大热之物。皆在所禁。苟无胎痛。胎动。漏血。泻痢。及风寒外邪。不可 轻易服药。亦不得交合阴阳。触动欲火。未产则胎动不常。既产则胎毒不已。降生之后。摄养一如胎前。 盖母食热则乳热。母食寒则乳寒。母食膏粱舋烈之物。则乳毒。有是数者。子受其害矣。求嗣之道。诚 不出此。然源头一节。尤当研究。男子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子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欲 阴阳二气完实。或精未通而御女。经始至而近男。未完而伤。未实而动。根本既薄。枝叶必衰。嗣续岂 能蕃衍。先儒尝言。寡欲则有子。盖寡欲则不妄交合。积气储精。待时而动。故能有子。愚谓不止此为寡欲。 凡心有所动。即是欲。心主血而藏神。属手少阴。肾主精而藏志。局足少阴。心神外驰。则肾志内乱。其 于交会之际。殊无静一清宁之气。所泄之物。同归腐浊而已。安能发育长养于其间哉。书曰。人心惟危。道心 惟微。夫能精一道心。俾常为一身之主。则邪思妄念。自尔退听。欲寡而神益完。不惟多子。抑且多寿。 盖养生尤贵于寡欲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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