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文字整理 · 待校勘
产后忌食诸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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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忌梨、藕、橘、柑、桃、李、杨梅,青果,山楂诸瓜果。
二忌冷粥、冷饭、绿豆、荞麦、冷茶、冷水、凉药等。
三忌鹅、犬、猪、牛、羊首肉,以及难以消化诸物。
四忌苋菜、生菜、苔菜,以上要停血作痛致病。
五忌沙糖、酒及独煎山楂汤,均要损新血。
六忌菖蒲、生姜及多食胡椒、艾、酒并一切大热之物,恐行血致崩。
原文出处与整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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