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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证论

张志聪350 字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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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砂者,身上有斑点如砂,或用麻刮之,则累累如朱砂,故名曰砂。此乃风寒湿邪,或山岚瘴气, 袭于肌皮之间。皮者,肺之合;肌者,脾之合。肺主气而脾主腹,邪内干于肺,则气逆而面青肢冷,干于 脾,则腹中绞痛。故浅者刮之,深者刺之,使邪气外泄,而痛可止。若邪甚而失于救刺,则邪干脏而气机 不转,即不能救矣。近时名曰斑砂,宜刺百会。盖刺百会出血,名为开 门, 即斑疹,故以治 之法治 之。若非热盛发斑,又不必取百会矣,虞天民《医学正传》曰∶治砂证,或先用热水蘸搭臂膊,而以苎麻 刮之;甚者针刺十指出血,或以香油灯照视胸背,有 红点处皆烙之。是斑点之说,其来旧矣。淬烙之法,有行之矣。近时以为新有之斑砂,乃失于涉略故耳! 夫热邪在于皮肤,或寒邪化热而后成斑,若卒中而 即入于内者,面青肢冷,有何斑点?若不急刺,则为卒死,又何假于照淬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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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侣山堂类辩》本地文字整理稿,保留来源字形及原有注释。尚未完成与古刻本逐字校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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