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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問:古法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

齐仲甫164 字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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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曰:天以刚陽為尊。地以柔陰而卑。則乾坤之體定矣。若天不刚陽。地不柔陰。是乾坤之體不定矣。夫干道成男。男自子位左旋。積三十岁而至巳。所以男及三十而娶。当是之時。天陽已刚也。坤道成女。自子位右旋。積二十岁而至巳。所以女二十而嫁。至斯之际。地陰以順也。故及其時得子皆强。所謂干。坤之體定矣。不及其時而嫁娶者。則刚陽柔陰。必有所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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