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衡要语文字整理 · 待校勘
治痧当绝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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痧之为害,治之虽愈,若一有未除,即复肆毒,又遍周身。如在表者已刮;在中者已放;而在内者少有未消,一吃米饭或热汤、热酒,痧毒即复,由内而攻表,遂遍周身。如在内者已治,在中者已放,而在表者未刮,即复由外而攻内。
若表里具尽治矣,而在中者未放,亦复传遍表里。如此可畏之极,真生死所关,非杂病所得而比也,故治痧当绝其根。
原文出处与整理说明
本文来自《痧胀玉衡》本地文字整理稿,保留来源字形及原有注释。尚未完成与古刻本逐字校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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