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衡要语文字整理 · 待校勘

放痧数次不愈

郭士遂298 字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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痧症愈则即愈,不愈须防其有内溃之忧,故治痧之法,刮之、放之宜愈,不愈即当用药以治之。至若杂症之兼乎痧也,亦宜刮、宜放,而急宜用药以治其痧为要策。此治痧者,不可一日无治法,亦不可一日无治药也。乃今有不用药而惟恃乎放痧,竟有其放痧数次不愈者,或乃曰彼无昏迷不醒之重症,可无害于事也。不知放痧数次不愈,则必日甚一日,内有伏毒,盘居脏腑,虽不见有昏迷不醒之事,而痧毒之攻击于脏腑间者,甚可危也。且放痧何以数次不愈乎?盖惟人有食积、血痰阻滞其毒,故痧虽放而不尽。设有能消除其食积、血痰,则痧毒无阻,尚乌有不愈者耶?惟其不用药而惟恃乎放痧,故痧毒不尽,势必攻坏脏腑。医者慎毋以放痧数次不愈为轻症,而忽视之欤。

原文出处与整理说明

本文来自《痧胀玉衡》本地文字整理稿,保留来源字形及原有注释。尚未完成与古刻本逐字校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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