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文字整理 · 待校勘

第七十四证 蛔厥歌

许叔微105 字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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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冷仍加发汗重.因成蛔厥吐长虫.病源本属厥阴证.宜用乌梅与理中.(仲景云.蛔厥者.其人当吐.今病者静而复时烦.此为脏寒.蛔上入其膈.故须臾得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必出.其人当自吐蛔.乌梅丸理中丸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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