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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阳明证(五十五)

许叔微215 字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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庚戌五月.李氏病伤寒.身热头痛无汗.浑身疼痛.脉浮大而紧.予投以麻黄汤.数服.终不得汗.又多用张苗烧蒸之法.而亦不得.予教令刺阳明.少间汗出 遍身.一时间.是夕身凉病退.论曰.刺热论云.热病先手臂痛.刺阳明而汗出.又曰刺阳出血如大豆.病已.盖谓刺也.阳明穴.在手大指内侧.去爪甲角.手阳明脉之所出也.刺可入同身寸之一分.留一呼.大凡伤寒热病.有难取汗者.莫如针之为妙.仲景云凡治温病可刺五十九穴.素问云病甚者为五十九刺.其详在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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