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一提金卷之四文字整理 · 待校勘

阳明经见证法

陶华82 字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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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痛,鼻干不眠,微恶寒,是足阳明胃经受证。假如先起目痛,恶寒身热者, 阳明经本病。已后潮热自汗,谵语发渴,大便实者,正阳明胃腑标病。本宜解肌,标宜急下,只看 消息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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