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文字整理 · 待校勘

栀子甘草豉汤方

佚名(来源未署)147 字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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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方自原论中第十卷采附于此) 于栀子豉汤内加入。甘草(二两) 余根据前法。得吐。止后服。 内台方议云。心烦懊 等证。属栀子豉汤。已主之矣。若其人少气者。为元气虚乏。热搏不能固也。加甘草之甘。 以缓其中而补其气。愚以少气者。乃热伤气而气促急。非真气虚乏也。加甘草者。以甘缓之之义。服汤后。宜徐徐吐之。 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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