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文字整理 · 待校勘
续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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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焦包罗脏腑.主气而即主水.(水由气化也.) 故曰决渎之官.水道出焉.上焦如雾.气中有水也.下焦如渎.水中有气也.中焦如沤.气水相函于其中也.凡水道不通.溢于外而为肿.积于中而为胀.凌于肺为咳呕.流于肠为泄泻.宜专责之三焦.与他脏无涉.时医治他脏而幸效.不可援以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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