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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素问元气五行稽考

刘完素1,213 字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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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 子云。天元一气。定侯伯之迁荣。盖论元气也。许员曰。木瘦金方火尖水肥土浓。盖论五行以元气为 根。富贵寿夭系之。由有 羸而寿考。亦有壮盛而暴亡。元气固藏则 羸而无害。及其散漫。则壮盛而愈危。 是以元气为根本。五行为枝叶。夫元气者。兑之位也。元始之祖。先天地生。圆而无隙。寂而不动。感而遂通。 虚而生神。干体成焉。干为天。天一生水。故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五行形焉。四方之民。均受元气一也。 及其生 焉。各类五行。形体殊异。是故西北之民。金水象。金方水肥。人方正肥浓。东南之人。木火象。木瘦火尖。 人多瘦长尖小。北人肥。南人瘦。理宜然也。北人赋性沉浓。体貌肥。上长下短。头骨大。腰骨小。此本体也。 若光明磊落。见机疾速。腰背丰隆者。元气固藏。富贵寿考。坎中藏真火升真水而为雨露也。南人赋性急暴。 体貌尖瘦。下长上短。头骨偏。腰骨软。此本体也。若宽大度。机谋详缓。脑额圆耸。元气固藏。富贵寿考。 离中藏真水降真火而为利气也。又有南人似北人。北人似南人。不富则贵。以此推之。要在察元气。观五行。 分南北。定寿夭。则攻守有方。调养有法。不妄药人也。亦犹有刑曹总其权。使执法者不私。巡禁者申具禁。使 出涂者不扰。朝廷在于上。明赏罚于百官。施利气于万民。故君得以尊。无为而治。天下和平。灾害不生。君 臣和于上。百官和于朝。万民和于下。庶物和于野。驯而行之于万年计也。医者明方术。制法度。以疗民病。 养性之药。防其渐也。犹巡尉也。治病之药。减其毒。犹守令也。保命之药。济其弱。犹曹宪也。延年之药。 防其危。犹朝廷也。良工总其要。明虚实于三部。调和气于百骸。故心得以宁。神得以清。则四大和平。疾患 不生。神气和于上。五脏和于中。步履和于下。脉络和于体。驯而行之。不死之道也。人之生也。自幼而至壮。 自壮而老。血气盛衰。其各不同。不可一概治之。六岁至十六岁者。和气如春。日渐滋长。内无思想之患。外 无爱慕之劳。血气未成。不胜寒暑。和之违也。肤腠疏薄。易受感冒。和之伤也。父母爱之。食饮过伤。其治 之之道。节饮食。适寒暑。宜防微杜渐。行巡尉之法。用养性之药。以全其真。二十岁至五十岁。和气如夏。 精神鼎盛。内有思想之患。外有爱慕之劳。血气方刚。不畏寒暑。和之违也。劳伤筋骨。冒犯八邪。和之伤也。 以酒为浆。醉以入房。其治之之道。辨八邪。分劳佚。行守令之法。宜治病之药。当减其 毒。以全其真。五十岁至七十岁者。和气如秋。精耗血衰。血气凝泣。思虑无穷。形体伤惫。和之违也。百骸 疏漏。风邪易乘。和之伤也。风雨晦明。饮食迟进。其治之之道。顺神养精。调腑和脏。行宪曹之权。施赈济 之法。守令内恤。巡尉外护。宜保命之药以全其真。七十岁至百岁者。和气如冬。五脏空洞。犹蜕之蝉。精神 浮荡。筋骨沮弛。和之违也。触物易伤。衣饮浓薄。和之伤也。大寒振栗。大暑煎燔。其治之之道。餐精华。 处奥庭。行相传之道。燮理阴阳。周流和气。宜延年之药。以全其真。夫如是则调御中节。治疗得宜。阴阳协 和。荣卫流畅。凡厥有生。同跻寿域矣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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