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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五运交司日法

刘完素原论、马宗素释353 字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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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五运,皆主一年。太过来早,不及乘之,不及来晚,太过从之。运来之日,在司天交司日 前后各十三日,或同交司日齐。大至者,每岁冬至天正之日也。冬至后一月,即丑正大寒之日, 是天交司之日也,斗建丑正。阳年交司日前十三日至,阴年交司日后十三日至。年支运干相符, 合德而平气也。既非有余,又非不及,日平气也。即土运取己丑、己未,金运取乙酉,水运取辛 亥,木运取丁卯,火运取癸巳。此皆阴年不及运,反作平气运也。又于太过年, 当有余而天刑之,反作平气,不得其盛也。火运天刑有二,即戊辰、戊戌,上见太阳,寒水司天 克之,不盛也,故做平气运。金运天刑有四,即庚子、庚午、庚寅、庚申,即君相二火司天,故 上见二火,中见金运。司天刑之,不得有余,故作平气也,皆同天至交司日也。太过曰先天,不 及曰后天,平气曰齐天。齐天者,即同至于大寒交司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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