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 東垣先生用藥心法文字整理 · 待校勘
用藥根梢身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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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根之在土者,中半以上,氣脈之上行也,以生苗者為根;中半以下,氣脈之下行也,入土以為梢。病在中焦與上焦者,用根;在下焦者,用梢。根升而梢降。大凡藥根有上中下:人身半以上,天之陽也,用頭;在中焦用身;在身半以下,地之陰也,用梢。述類象形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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