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文字整理 · 待校勘

明瘡瘍宜贴膏药論

申斗垣102 字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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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瘡毒已平.膿水未少.开烂已定.或少有疼痒.肌肉未生.若不贴其膏药.赤肉無其遮護.风冷难以抵挡.故将太乙膏等贴之则偎膿长肉.风邪不能侵.内當補托里.使其氣血和畅.精神复旧.至此强壮诸瘡.岂能致于败坏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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