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文字整理 · 待校勘

明瘡瘍宜代针論

申斗垣72 字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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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代针者乃以药代其针也.虽膿已熟.或女体幼童骄恣辈.不便于针者.或惡针者.當以此药服之.少刻即有頭出.即破出膿以免痛苦.亦仁之于心也哉.方见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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