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文字整理 · 待校勘
论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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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肉者,脾胃所主。收敛者,血气所关。苟使脾胃强,血气旺,则昨腐今生,朝脓夕敛,何致迁延岁月,臭烂起肛,受苦万状。故曰∶初肿宜消其壅滞之渐,既溃宜托其恶毒之余。毒尽宜敛,敛之法,但当大壮血气,纯补脾胃,不可泛敷生肌之药。盖毒盛自溃,毒尽自敛,如水到渠成,不容矫强,以图速效。若余毒未尽,妄敷生肌药,阻盖毒氣,反致延边腐臭,为害非浅。果其痛失肿平,色转红活,而内补外敷,不日可敛矣。学人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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