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刻药鉴卷之一文字整理 · 待校勘
取方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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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用其味,必用其味之可否。若用其气,必用其气之所宜。识其病之标本,及脏腑寒热虚实微甚缓急,而用其药之气味,随其症而取方也。主治病者为君,佐君者为臣,应臣者为使,此随病之所宜,而赞成方以用之。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去咽嗌之病近。近者奇之。去肝肾之病远,远者偶之。汗者不可以奇,下者不可以偶。补上治下制以缓,缓则气味薄。补下治上制以急,急则气味浓。薄者则频而小服,浓者则暂而多服。
原文出处与整理说明
本文来自《药鉴》本地文字整理稿,保留来源字形及原有注释。尚未完成与古刻本逐字校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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