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文字整理 · 待校勘

重劑

沈金鼇3,943 字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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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香

味辛苦。性微温。無毒。禀陽氣以生。兼得雨露之精氣而结。可升可降。陽也。 【主治】主風水毒肿。去恶氣。(别錄)主心腹痛。霍乱。中恶。邪鬼疰氣。(李)调 中 肤 上熱 【歸經】入脾胃肾三經。兼入心肝二經。为下氣補陽之品。(兼宣劑) 【前論】仲淳曰。諸木皆浮。沉香獨沉。故能下氣而坠痰涎。能降亦能升。香氣入脾。 故能 【禁忌】經疏曰。治冷氣逆氣氣郁结。殊为要藥。然中氣虚。氣不歸元者。忌之。心經 有實 【炮制】雷公曰。须要不枯。色黑。沉水下者为上。半沉者次之。不可见火。時珍曰。 入 寒,無毒。禀水氣以生。降也。陽中之陰也。 【主治】主磨涂恶毒風毒。(别錄)刮末。敷金疮。止血止痛。疗淋。(弘景)醋磨。 敷一 【歸經】入肝經。为和血之品。(血分要藥) 【前論】虞抟曰。白檀辛温。氣分之藥也。故能理卫氣而调脾肺。利胸膈。紫檀咸寒。 血分 鳌按、紫檀能散產後恶露未尽。凝结为病。本草未曾载及。巳丑七月。余曾治一妇人。 年二 日强 病势 现 寸 因謂其家。且停藥一日。俟明日辰刻再诊定局。次早。脉与隔晚第三次同。遂批案作方 云。 肝部 服破 故 食不得进也。两尺細数。產後本象。两寸洪数。宜其发熱無休。且口渴咽痛。然其病只在两 关。病之名曰恶 敲打破裂一般。 结所患之症。 他症頭痛不尔也 身、阿胶珠各 安睡。熱亦减 结。而语意竟 方。後加紫檀 服五六劑。且 肿痛。竟加之 丸藥一料。精 以上重劑木部

金箔

味辛。性平。有毒。禀西方刚利之氣而生。降也。陰中陽也。 【主治】主镇精神。坚骨髓。通利五脏邪氣。(本經)疗小兒惊伤五脏。風痫失志。 镇 心。 (李 【歸經】入心肝二經。为镇惊安神之品。(通治肝膽經病金制木重镇怯) 【前論】徐用诚曰。肝經風熱。則为惊痫失志。魂魄飞扬。肝属木而畏金。与心为子母。 故 【禁忌】海藏曰。金性坚刚重坠。与血肉之体不相宜。故往往服之致死。經疏曰。凡 病止 盖惟

銀箔

味辛。性平。有毒。 【主治】主坚骨。镇心。明目。去風熱癫痫。入丸散用。(李) 【歸經】入心肝二經。为镇惊定怯之品。 【前論】好古曰。白銀属肺。本草言生銀無毒。銀屑有毒。生銀乃其天真。故無毒。熔 者投 其

自然铜

味辛。性平。有毒。禀土金之氣而生。生出铜处。其色青黄如铜。不从矿炼。故号自然。 【主治】主折伤散血止痛。破积聚。(开宝)消瘀血。排脓。续筋骨。治產後血邪。 安 心。 【歸經】入肝經。为散瘀破积之品。(续筋接骨神藥入血行血伤科要藥) 【前論】丹溪曰。自然铜世以为接骨之藥。然此等方尽多。大抵宜補氣補血補胃。俗工 迎合 骨之 佐以 【禁忌】經疏曰。凡使。中病即已。切不可过服。以其有火金之毒。走散太甚。 【炮制】雷公曰。凡使。火醋淬七次。研細。水飞用。

针砂

味咸。性平。無毒。 【主治】主安心神。除百病。体健能食。(开宝)化痰。抑肝氣。消积聚肿满。黄膽。 散瘿 【歸經】入脾大腸二經。为除溼消积之品。 【前論】虞抟曰。针砂醋炒。入猪脂、生地龍各三钱。捣葱汁和敷脐中约一寸浓。缚之。 能

青铅

一名黑锡。味甘。性寒。無毒。禀先天壬癸之氣以生。降也。陰也。 【主治】主镇心安神。伤寒毒氣。反胃呕吐。(大明)疗瘿瘤。鬼氣疰忤。(藏器)明 目。 末等 ( 久积 【歸經】入肝經。兼入肾經。为坠痰解毒之品。(大能平肝) 【前論】好古曰。镇坠之劑。有反正之功。但性带陰毒。不可多服。恐伤人心胃。铅性 又能 此皆 丹入

黄丹

味辛。性微寒。無毒。 【主治】主吐逆反胃。惊痫癫疾。除熱。下氣。(本經)止小便利。除毒熱。脐挛。 金 疮溢 杀虫。除 【歸經】入肝脾两經。为消积解毒之品。(专入血分外科要藥) 【前論】無己曰。仲景龍骨牡蛎湯中用黄丹。乃收敛神氣以镇惊也。脐挛者。小兒脐風 也。

密陀僧

味辛。性平。有小毒。 【主治】主久痢五痔。金疮。(开宝)反胃。疟疾。下痢。止血。杀虫。消积。治諸 疮。 消 【歸經】入肝經。为镇怯之品。 【前論】洪迈曰。惊氣入心络。喑不能言语者。用密陀僧末一匕。茶调服即愈。盖惊則 氣乱 【禁忌】經疏曰。密陀僧大都可外敷。不可内服。此藥無真者。销銀爐底。乃铅铜之氣 所结 以上重劑金部

朱砂

味甘。性微寒。無毒。禀地二之火氣以生。兼得天七之氣以成。降也。陽中陰也。恶 磁石。畏咸水。忌一切血。 【主治】主身体五脏百病。养精神。安魂魄。益氣。明目。杀精魅邪恶鬼。久服通神明。 ( 肉。并 【歸經】入心經。为安神定魄之品。(兼瀉劑心經血分主藥) 【前論】東垣曰。丹砂纯陰。纳浮溜之火而安神明。凡心熱者。非此不能除。海藏曰。 同 脾。同南星、川乌等祛風。可以明目。可以安胎。可以解毒。可以发汗。随佐使而见功。 【禁忌】寇氏曰。朱砂但宜生使。火炼則有毒。若饵服。常杀人。

雄黄

味辛苦。性温。微毒。禀火金之性。得正陽之氣以成。升也。陽也。 【主治】主寒熱鼠。恶疮疽痔死肌。杀精物恶鬼邪氣。百虫毒。(本經)疗疥虫。 疮。 毒。(别錄) 疟疾寒熱。 主恶疮。杀虫 嗽。血氣虫积。 【歸經】入肝胃二經。为解毒杀虫之品。(肝經氣分藥能化血为水) 【前論】保升曰。治病則二黄之功亦仿佛。大要皆取其温中搜肝。杀虫解毒祛邪焉耳。雌 黄法土故色黄而主脾。 【禁忌】經疏曰。雄黄性熱有毒。外用易见长。内服难免害。凡服之中病即止。無过劑 也。

石膏

味甘辛。性寒。無毒。禀金水之正。得天地至清至寒之氣以生。可升可降。陰中陽也 。鸡子为使。恶巴豆。畏铁。 【主治】主中風寒熱。心下逆氣惊喘。口干舌焦不能息。腹中坚痛。除邪鬼。產乳。金 疮。 腹胀。 行熱狂。頭風旋眩。下乳。揩齒益齒。(大明)除胃 止陽明經頭痛。发熱恶寒。日晡潮熱。大渴引饮。中 【歸經】入胃經兼入肺三焦二經。为瀉熱解肌之品。(三經氣分藥) 【前論】河间曰。石膏能发汗。又能止汗。洁古曰。此乃陽明經大寒之藥。善治本經 頭疼牙痛。中暑潮熱。消渴。然能寒胃。令人不熱。非腹有極熱者。不宜輕用。又有血虚发 熱象 東垣曰。此足陽明藥。仲景治伤寒陽明症身熱目痛鼻干不得眠。身以前胃之經也。胸前肺之 室也。邪在陽明。肺受火制。故用辛寒以清肺氣。所以有白虎之名。又治三焦皮肤大熱。入 手少陽也。凡病脉数不退者宜用。胃弱者不可用。宗曰。胃主肌肉。肺主皮毛。石膏入 二經为发斑发疹之要品。色赤如锦纹者为斑。隐隐见红点者为疹。斑重疹輕。要皆由于胃熱 。然分陰陽二症。陽症宜用石膏。若内伤陰症见斑疹者。微红而稀少。此胃氣極虚。逼其無 根之火游行于外。当補益氣血。使中有主。則氣不外游。血不外散。若作熱治而用石膏。生 死反掌。無己曰。風陽邪。喜伤陽。寒陰邪。喜伤陰。营卫陰陽。为風寒所伤。則非輕劑能 散。必用重劑獨散之。乃得陰陽之邪俱去。营卫之氣俱和。是以大青龍湯以石膏为使。石膏 乃重劑。而又专达肌表也。又熱淫所胜。佐以苦甘。知母、石膏之苦甘。可以散熱。庵 曰。伤寒有陰盛格陽。陽盛格陰二症。至为难辨。盖陰盛極而格陽于外。外熱而内寒。陽盛 極而格陰于外。外冷而内熱。經所謂重陰必陽。重陽必陰。重寒則熱。重熱則寒是也。当于 小便分之。便清者外虽燥熱而中實寒。便赤者外虽厥冷而内實熱也。再看口中之燥润。及舌 苔之浅深。苔黄黑者为熱。宜白虎湯。然亦有苔黑属寒者。舌無芒刺。口有津液也。急宜温 之。误投寒劑。則立死矣。 【禁忌】經疏曰。伤寒中風。太陽症未传陽明者。及七八日。邪里结。有燥屎。往来寒 熱。 或恶

陽起石

味咸。性微温。無毒。禀纯陽之氣以生。升也。陽也。桑螵蛸为使。恶桂、泽瀉、 雷丸、蛇蜕。畏菟丝子。忌羊血。不入湯。 【主治】主崩漏。破子脏中血。陰痿不起。補不足。(本經)疗男子茎頭寒。陰下溼 痒。 令 权 【歸經】入命門經。为温補之品。(兼補劑本經氣分藥专補本經不足) 【前論】寇氏曰。男女下部虚冷。肾氣乏绝。子脏久寒者。须水飞用之。凡石藥冷熱皆 有毒 【禁忌】經疏曰。凡陰虚火旺。及陽痿属于失志。以致火氣闭密不得发越而然。与崩漏 由于 【炮制】時珍曰。凡使。火醋淬七次。研細水飞用。

磁石

味辛咸。性寒。無毒。得金水之氣以生。降也。陽中陰也。柴胡为使。恶丹皮。 【主治】主周痹風溼。肢节中痛。不可持物。洗洗酸疼。除大熱烦满。及耳聋。养肾氣。 ( 不利。( 聪耳。 【歸經】入肝肾二經。为冲和之品。(兼補劑能引肺金之氣入肾) 【前論】時珍曰。一士病目渐生翳。余以羌活胜溼湯加减。而以磁朱丸佐之。两月愈。 盖 化滞 出 鳌按、黄婆。脾也。婴兒。肾也。女。心也。黄婆媒合婴云者。乃调养脾氣使心肾 相交 【禁忌】經疏曰。凡石藥皆有毒。獨磁石冲和。無悍猛之氣。又能補肾益精。然体重。 渍酒 【炮制】時珍曰。凡使。火醋淬。研末水飞。或醋煮三日夜用。

青礞石

味甘咸。性平。無毒。禀石中刚猛之性而生。降也。陰中陽也。 【主治】主食积不消。留滞脏腑。宿食症块不瘥。小兒食积羸瘦。妇人积年食症。攻刺 心腹 【歸經】入肝經。为治惊消痰之品。(兼瀉劑) 【前論】湯衡曰。吐痰在木上。以石末掺之。痰即随木而下。其沉坠之性可知。然只可 用之 類。 【禁忌】經疏曰。凡积滞症结。脾胃壮實者可用。虚弱者忌。小兒惊痰。食积實熱。初 发者 殊为 稠粘 为 为之 【炮制】時珍曰。须坚細青黑。打开。中有白星点者。無星点者不入藥。後則星点如 麸金 硝尽

代赭石

味苦甘。性寒。無毒。禀地中之陰氣以生。降也。陰也。干姜为使。畏天雄、附子。 【主治】主鬼疰贼風蛊毒。杀精物恶鬼。腹中毒邪氣。女子赤沃漏下。(本經)带下 百 病。 ( 【歸經】入肝心包二經。为镇虚逆养陰血之品。(肝經血分引藥二經血分藥) 【前論】海藏曰。心肝二經。怯則氣浮。重所以镇之。故仲景治伤寒汗吐下後心下痞硬 噫氣 【禁忌】經疏曰。下部虚寒。及陽虚陰痿。均忌。 【炮制】雷公曰。凡使。火赤。醋淬三次或五七次。研水飞用。 以上重劑石部

伏龍肝

味辛咸。性温。無毒。得火土之氣而成。 【主治】主妇人崩中。吐血。止咳逆血。醋调涂痈肿毒氣。(别錄)止鼻洪。腸風。 带 下。 舌。反 【歸經】入肝經。为调中止血。燥溼消肿之品。(兼燥劑专去溼) 【前論】思邈曰。產後呕恶不止。研末。或二钱或三钱。益母草湯送下。立效。 【禁忌】經疏曰。陰虚吐血者忌用。以其中有火氣。痈肿肿盛者忌獨用。 以上重劑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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