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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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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热瞀 ,暴喑冒昧,躁扰狂越,骂詈惊骇, 肿疼酸,气逆上冲,禁栗如丧神守,嚏呕疮疡,喉痹耳鸣及聋,呕涌溢,食不下,目昧不明,暴注 ,暴病暴死,皆属于火。
忌补敛,升发,闭气,辛燥,温热,诸药录后。
宜降折,下,咸寒,苦寒,辛寒,甘寒。
大黄 童便 芒硝 黄芩 黄连 黄柏 连翘 石膏 山栀 玄参 甘草 知母 天冬 麦冬 生地 蓝汁
虚者宜甘寒咸寒以滋水,不宜用苦寒伤胃。
原文出处与整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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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版本:维基文库《藥症忌宜》公开文字转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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