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文字整理 · 待校勘

子疟

王清源145 字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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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着) 妊妇患疟。名子疟。每见妊妇五六个月。肝虚受邪。致化疟疾。或风或寒。或暑或湿。 不得 不成疟。妊妇患之。每致堕下。治不得法。子母难全。何也。患疟致堕。堕后疟邪留着不去 。其血愈虚。其邪愈盛。宜作血虚痉症例治。庶乎免死矣。然治子疟。必以安 之法佐之。胎可安而子母全矣。可忽乎哉。特着之以俟裁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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