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论文字整理 · 待校勘
饮食(戒饮)
20
章节导航展开
原文保留来源字形
凡饮食之类,则人之脏气各有所宜,似不必过为拘执,惟酒多者为不宜。盖胎种先天之气,极宜清楚,极宜充实,而酒性淫热,非惟乱性,亦且乱精,精为酒乱,则湿热其半,真精其半耳。精不充实,则胎元不固,精多湿热,则他日痘疹惊风脾败之类,率已受造于此矣,故凡欲择期布种者,必宜先有所慎,与其多饮不如少饮,与其少饮犹不如不饮,此亦胎元之一大机也。欲为子嗣之计者,其毋以此为后着。
原文出处与整理说明
本文来自《宜麟策》本地文字整理稿,保留来源字形及原有注释。尚未完成与古刻本逐字校勘。
查看本书来源、版本及权利说明整理文件:231-宜麟策-佚名(来源未署).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