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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劑論

徐大椿333 字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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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有奸醫,利人之財,取效於一時,不顧人之生死者,謂之劫劑。劫劑者,以重藥奪截邪氣也。夫邪之中人,不能使之一時即出,必漸消漸托而後盡焉。今欲一日見效,勢必用猛厲之藥,與邪相爭,或用峻補之藥,遏抑邪氣;藥猛厲則邪氣暫伏,而正亦傷,藥峻補則正氣驟發,而邪內陷。一時似乎有效,及至藥力盡而邪復來,元氣已大壞矣。如病者身熱甚,不散其熱,而以沉寒之藥遏之;腹痛甚不求其因,而以香燥禦之;瀉痢甚不去其積,而以收斂之藥塞之之類,此峻厲之法也。若邪盛而投以大劑參附,一時陽氣大旺,病氣必潛藏,自然神氣略定。越一二日,元氣與邪氣相併,反助邪而肆其毒,為禍尤烈,此峻補之法也。此等害人之術,奸醫以此欺人而騙財者,十之五,庸醫不知而效尤以害人者,亦十之五,為醫者可不自省,病家亦不可不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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