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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傳變論

徐大椿428 字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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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有一定之傳變,有無定之傳變。一定之傳變,如傷寒太陽傳陽明,及金匱見肝之病,知肝傳脾之類。又如痞病變臌,血虛變浮腫之類,醫者可豫知而防之也。無定之傳變,或其人本體先有受傷之處;或天時不和,又感時行之氣;或調理失宜,更生他病,則無病不可變,醫者不能豫知而為防者也。總之,人有一病,皆當加意謹慎,否則病後增病,則正虛而感益重,輕病亦變危矣。至於既傳之後,則標本緩急,先後分合,用藥必兩處兼顧,而又不雜不亂,則諸病亦可漸次平復。否則新病日增,無所底止矣。至於藥誤之傳變,又復多端;或過於寒涼而成寒中之病;或過服溫燥而成熱中之病;或過於攻伐而元氣大虛;或過於滋潤而脾氣不實,不可勝舉。近日害人最深者,大病之後,邪未全退,又不察病氣所傷何處,即用附子、肉桂、熟地、麥冬、人參、白朮、五味、萸肉之類,將邪火盡行補濇。始若相安,久之氣逆痰升,脹滿昏沉,如中風之狀,邪氣與元氣相併,諸藥無效而死。醫家病家,猶以為病後大虛所致,而不知乃邪氣固結而然也。余見甚多,不可不深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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