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种 / 橘旁杂论下卷文字整理 · 待校勘
甘草与鲫鱼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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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渔家子屡逆其母,母苦之久,而无法使悛,欲买信石毒之。铺中知其故,谬以甘草末付之。适子捕得鲫鱼,使母烹食。母乃以甘草末置鱼腹中,其子不觉,尽其汁而毙。奇哉!槐花与鱼羹同食则杀人,小说所载;甘草与鲫鱼相犯,从古未闻其说。岂天道恶逆子,而冥冥中致其死耶?录之以俟博物者备考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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