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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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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孕妇诸症别无他故,因受胎之后,气血有方,不能滋养其胎而母病至矣。气血既虚,使胎不安于母腹,须大补气血,则胎自安。有胎动而母病者,安其胎,母病愈。盖胎前患病,以安胎办主。
若胎孕一动,病必难治,医须慎之。
原文出处与整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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