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 调经下文字整理 · 待校勘

四九五旬经证

佚名(来源未署)145 字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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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人二七而天癸,至七七而天癸竭,此其常也。乃四十九五十岁天癸犹不竭,而月经仍旧根据期而行不见他证者,血有余也,不可用药止之。若天癸已过期,经行不匀,或三四月不行,或一月再至而腰腹疼痛者,宜服当归散。

当归散

当归 川芎 白芍(炒) 条芩(炒,各一两) 白术(蜜炙,五钱)

为末,每服二钱。酒调,日服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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