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文字整理 · 待校勘
求癸丑年交次气法(少阴君火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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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气六十日八十七刻半,交一气。假令癸丑年,自巳初一刻交初之气,计二十六刻也。一 年六十日,有气策加残零大余,外有八十七刻半。初之气,自巳初一刻数,一辰八刻二十分,数 至寅上,(自巳至寅也,)计八十刻,少七刻半。巳上二十分,午上二十分,未上二十分,共六十分, 至未又是一刻,计八十一刻。又,申上二十分,酉上二十分,戌上二十分,又成一刻,计八十三 刻。子上取四刻,计八十七刻。少半刻,亥上二十分,子上十分,计三十分,为半刻也。二之气, 交在子中之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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