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文字整理 · 待校勘
求四之气(太阴湿土之分)
20
章节导航展开
原文保留来源字形
前三之气,少阴君火之分,终在戌上二十分也。起自亥初一刻,起所至申末,十位,计八十 刻。亥子丑,各二十分,为一刻,寅卯辰,各二十分,又一刻,巳午未,又一刻,计八十三刻, 外少四刻半。酉上取四刻,申上二十分,酉上十分,计三十分,为半刻。交在酉中之右也。
原文出处与整理说明
本文来自《素问要旨论》本地文字整理稿,保留来源字形及原有注释。尚未完成与古刻本逐字校勘。
整理版本:维基文库《素問要旨論》公开文字转录
查看本书来源、版本及权利说明整理文件:441-素问要旨论-刘完素原论、马宗素释.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