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文字整理 · 待校勘
五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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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角火征金为商,土宫水羽最为良,阳年为太阴年少,得地反为太少乡。 假令己巳年,己寄巳,巳本是少宫,却为太宫。辛寄戌,丙戌年,戌内有辛,反为少羽。癸 丑年,为太征。丁未年,为太角。庚辰年,乙与庚合,内有乙,反为少商。余者,阳年为太, 阴少也。其寄干者,所在之处,太少相反也。其余谓阴阳年也。 又法,假令甲子年,便为太宫,乙丑年为少商,丙庚年为太羽,丁卯年为少角,戊辰年为太征。
原文出处与整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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