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 草部文字整理 · 待校勘
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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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平,味辛。無毒。
入手足少陰經,太陽經藥。《象》云:破一切臭氣,調中止嘔下食。炒黃色,碎用。
《本草》云:主諸、霍亂及蛇傷。又能治腎勞,疝氣,開胃下食。又治膀胱陰痛,香港腳,少腹痛不可忍。
《液》云:茴香本治膀胱藥,以其先丙,故云小腸也,能潤丙燥。以其先戊,故從丙至壬。又手足少陰二藥,以開上下經之通道,所以壬與丙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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