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軒醫案初集文字整理 · 待校勘

方氏婦目疾誤治變證

程文囿186 字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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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氏婦本體血虛,偶患目疾,眼科认爲實火,初用芩連清之,更用大黄下之。飲藥一盏,頃忽暈去,舌吐脣外,不能缩入,肢厥脈伏。時已薄暮,急延予診,謂曰:寒下耗傷真陽,陽氣暴脱,勢屬可畏,速投溫補,希冀挽回。方疏通脈四逆湯,藥熟不能下嚥,令取艾火炙氣海關元數壯,身始動,舌始收,忙灌藥一盅,移時又厥,仍令再炙。厥回,復進前藥,守至黎明始苏,續進左歸飲,及滋腎生肝諸劑,病痊目亦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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