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文字整理 · 待校勘
相火龍雷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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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有人火。有相火。人火者。所謂燎原之火也。遇草而 。得木而燔。可以濕伏。可以水滅。可以直折。
黃連之屬可以制之。相火者。龍火也。雷火也。得濕則 。遇水則燔。不知其性而以水折之。以濕攻之。適足以光焰燭天。物窮方止矣。識其性者。以火逐之。則焰灼自消。炎光撲滅。古書瀉火之法。意蓋如此。今人率以黃柏治相火。殊不知此相火者。寄於肝腎之間。此乃水中之火。龍雷之火也。
若用黃柏苦寒之藥。又是水滅濕伏。龍雷之火愈發矣。龍雷之火。每當濃陰驟雨之時。火焰愈熾。或燒毀房屋。或擊碎木石。其勢誠不可抗。惟太陽一照。火自消滅。此得水則熾。得火則滅之一驗也。
又問龍雷何以五六月而啟發。九十月而歸藏。蓋冬時陽氣在水土之下。龍雷就其火氣而居於下。夏時陰氣在下。龍雷不能安其身而出於上。明於此義。故惟八味丸桂附與相火同氣。直入腎中。據其窟宅而招之。同氣相求。相火安得不引之而歸原。即人非此火不能有生。世人皆曰降火。而予獨以地黃滋養水中之火。世人皆曰滅火。而予獨以桂附溫補天真之火。千載不明之論。予獨表而出之。高明以為何如。
震本坤體。陽自外來交之。有動乎情慾之象。是以聖人於。卦中。凡涉乎震體者。取義尤嚴。 雷震。君子以恐懼修省。在復則曰先王以至日閉關。欲其復之靜也。在隨則曰向晦入晏。
意欲其居之安也。在頤則曰慎言語。節飲食。欲其養之正也。明乎此義。而相火不藥自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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