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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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病顺其自然说
病患之吉凶祸福。寄之于医。医者之任重。然权不操诸医。而操诸用医之人。何也。人 有大病。庸医束手无策。始求救于名医。名医入门诊毕。告以病从何来。当从何去。得那一 类药而增剧者何故。得那一类药除去那一病。而此外未能尽除者何故。病势虽觉稍愈。逾一 二日仍作。或逾一二日而更甚于前者又何故。一一为病家帮助。定其如此救误。如此温清攻 补。如此按法立方。服药后必见出何证。又见出何证则可愈。预断其愈于何日何时。病家能 一一信其言而不疑。且架中不藏本草备要、医方集解、万病回春、本草纲目、东医宝鉴、冯 氏锦囊、赤水玄珠、薛氏医按、景岳全书、石室秘录、辨证奇闻、临证指南之类。又无强不 知以为知之亲友与根据阿两可素称果子药之先生。朱紫不乱。则名医得以尽其所长。伤寒卒病 二三日可愈。最迟亦不出十八日之外。风痨臌膈一月可愈。最迟亦不出三月之外。否则病家 疑信参半。时医犹可勉强从事。俟其病气衰而自愈。若以名医自命者。断不可肩此重任。反 致取怨败名。余因热肠而备尝其苦。凡我同志。可以鉴此前车。今之方技家。恃在口给。见 有同我者引之。互相标榜。逊我者亦不却之。临深为高。至于穷本草经。读灵素。法仲景。 其立论为耳所未闻。其治效又目所仅见。遂谦让曰。我不能如此之神。亦不能如此之偏以取 胜也。若辈造此偏之一字。任令法高一丈。其奈魔高十丈。且谓古书不可以今用。即于多读 书处谓其偏。起死证而生之。即以出奇入险目其偏。以致病家先入为主。广集不偏之医。历 试罔效。不得已始延为破釜沉舟之计。 究竟终疑其偏。麻、桂、硝、黄。则曰汗下之太过也。姜、附、芩、连。则曰寒热之太 峻也。建中、理中、陷胸、十枣。则曰补泻之不留余地也。滋水之地黄。补元之人参。用应 多而反少。日食之枣子。至贱之甘草。用应少而反多。此等似是而非之言。更甚于恣肆不伦 于理之言。知几者正可以拂衣而去。乃犹曰病尚可为。不忍恝然而舍之。此虽活人无已之心。 而疑事无功。未能活人。且以误人。盖药之所以流行于经络脏腑。内外无有不到者。气为之 也。气不自到。心气主之。胆气壮之也。彼既疑我为偏。一见我之用药。又出于意想之外。 则心气乱。内经云。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又云。主不明则十二官危是也。不独心气 乱。而且胆气亦因之而怯。内经云。胆者中正之官。决断出焉。又云。十二经皆取决于胆是 也。药乃草根树皮及一切金石之钝物。原藉人之真气以流行。今心气乱而妄行。胆气怯而不 行。如芩、连入口。其寒性随其所想而行。旋而皮毛鼓栗。而寒状作矣。姜、附入口。其热 性随其所想而行。旋而心烦面赤。而热状作矣。凡此之类。不过言其大略。不必淋漓痛切而 再言之。其中之所以然者。命也。我亦顺其自然而已矣。又何必多事为。凡我同志者。能以 余为前车之鉴。则道愈彰。而活人愈众。
卷首\征引三条
一
伤寒论平脉法第十三节。问曰。脉有灾怪。何谓也。师曰。假令人病。脉得太阳。与形 证相应。因为作汤。比还送汤如食顷。病患乃大吐。若下利。腹中痛。师曰。我前来不见此 证。今乃变异。是名灾怪。问曰。何缘得此吐利。答曰。或有旧时服药。今乃发作。故为灾 怪耳。程郊倩注曰。望问固医家之事。亦须病家毫无隐讳。方能尽医家之长。因复出此条。 为病家服药瞒医之戒。灾因自作。而反怪及医。故曰灾怪。然更有怪灾病。不可不知。得仲 景法。处仲景方。病家大怪。以示诸医。益摇脑吐舌而大怪。乃从其不怪者治之。轻者剧。 重者死。而灾及其身。终不解其病谓何病。此病近日竟成疫。沿门渐染。仲景却未言及。想 仲景时只有灾怪病。尚无怪灾病耳。一噱。 按程郊倩谓怪灾病。孽不在庸医之好造谣言。而在病家之贵耳贱目。执俗本之本草。查 对名医之处方。执俗本之套语。贬驳名医之治法。以致名医叹息而不与辨。决然而去。岂非 灾由自取耶。忆戊辰春。 李太守名符清。患气短病。余主以桂苓甘术汤与肾气丸间服。许以半月必效。旋有所闻。 惊怪而阻。另延津门陶老医。服葶苈、杏仁、枇杷叶、木通之类三十余剂。胀肿癃闭而逝。 候补知县叶名钧。偶患咳嗽。微发热。小便不利。余曰。小青龙汤一服可效。渠怪而不服。 另 贝母之类为佐。二十余日后。与余相遇于北关官廨。自言咳嗽已愈。惟早起气觉短促。余无 他病。余察其面部皮里膜外伏青黯之色。圜口尤甚。按其脉数而弦芤。重按之散而无神。 直告之曰。此群阴用事。阳光欲熄之候。宜抛去前药。以白术、附子浓煎。调生姜自然汁半 杯。六七服。尚可急救。叶公以余言太激而不答。是晚自觉倦怠异常。前医仍用熟地一两。 党参五钱。枸杞、麦冬、阿胶各三钱。杜仲、酒芍、当归各二钱。炙甘草一钱。服之次早神 昏不语。痰涎如涌。渠胞弟惊告余曰。前言一线残阳。扶之尚恐不及。况以熟地等助其阴霾 之气乎。今阴霾之气。上弥天际。痰涎涌盛。状如中风。盖以肝为风木之脏。人当东方生气 将脱之顷。往往外呈此象。其证与中风无异也。诊其脉。弦数散乱。三五不调。余直辞不治。 次日未刻果殁。庚午秋七月。前任天津尹丁名攀龙。过余旅寓。见其面上皮里黧黑。环唇更 甚。 卧蚕微肿。鼻上带些青色。余直告之曰。君有水饮之病根。挟肝气而横行无忌。此时急 疗可愈。若迟至二十日。病一发作。恐医日多。方日杂。总不外气血痰郁四字。定出搔不着 痒之套方。即有谈及水饮。缓治以六君、二陈加减。峻治以滚痰、黑锡专方。此敷衍题面。 而题理题神则尽错矣。以药试病。试穷则变计。虽卢扁莫何。丁君心怪言之过激。弗听。至 七月下旬病作。中秋后渐重。九月下旬邀诊。余告之曰。向者所陈之弊。今一一蹈之。前说 明病发后毋庸用药。非自今推诿。 然无中生有之治法。惟金匮咳嗽篇用十枣汤。云。咳家其脉弦者。有水。此主之。又云 。支饮家咳烦胸中痛者。不卒死。至一百日或一岁。亦宜用此汤。推病根成于旧岁冬初。未 及一岁。且病发止六十余日。尚在百日之内。喻嘉言医门,法律咳嗽续论篇。言之甚详。俟 有识有胆者用之。而余则不能。坐中有一老医力争不可。余姑拟龙、牡、甘、苓行水化气等 药 附子、肉桂、人参。服之不断。渐至大喘。肿胀吐血。大衄。耳目俱出血。小水全无而殁。 此皆怪灾病之新案。
二
张隐庵曰。顺治辛卯岁。予年四十有二。八月中生一胃脘痈。在鸠尾斜下右寸许。微肿 不红。按之不痛。隐隐然如一鸡卵在内。姚继元先生视之曰。此胃脘痈也。一名捧心痈。速 宜解散。否则有性命之忧。与一大张膏药。上加末药二三钱。午间烘贴。至暮手足苏软。渐 至身不能转侧。仰卧于书斋。心烦意乱。屏去家人。至初更时。痈上起一毒瓦斯。从左乳下至 肋下胁。入于左肾。入时如烧锥刺入。眼中一阵火光。大如车轮。神气昏晕。痛楚难言。火 光渐摇漾而散。神昏始苏。过半时许。其气复起。其行如旧。痛楚如前。如此者三四次。予 思之。此戊与癸合也。然腑邪入脏。自分必死。妄想此毒瓦斯不从胁下入肾。得从中而入于肠 胃。则生矣。如此静而行之。初次不从。二次即随想而仍从于左乳下入于肠中。腹中大鸣。 无从前之痛楚矣。随起随想。因悟修养之道。气随想而运用者也。(运气法大能起鼓胀之证。 劳怯咳嗽亦妙。)至天明大泄数次。胸膈宽疏。继元先生复视之曰。毒已散解。无妨事矣。 至次年中秋复发。仍用膏药末药。毫无前番之状。而肿亦不消。予因想运气之妙。径行坐卧。 以手按摩 按读此案。知病家不能深信。断断不可勉强相从。且不必言及治当何法。应用何方。恐 后到
三
喻嘉言寓意草云。王岵翁深知医理。投剂咸中肯綮。所以长年久世。然苦耳鸣。不乐对 客。其左右侍从。谁能究心医药之事。前病获安。竞以为人参之力。而卸祸者反得居功。谓 其意中原欲用参。但不敢专主。姑进余商榷。以示详慎耳。于是善后之宜。一以诿之。曾不 顾夫一误再误也。前所患虚风症。余用甘寒药二剂稍效。俄焉更医而致危。不得已又召余视 之。虽用旋复代赭二剂回天。然前此虚风本症。尚无暇于驱除。而主家及医。其时方竞夸人 参之力。谓调理更宜倍用。无俟参酌。独不思虚风酝酿日深。他日再求良治。不能及矣。余 向为岵翁视病。言无不听。独患此大病。竟不乐与交谈。且日来喜食羊肉河豚以召风。然亦 不自由也。盖风煽胃中。如转丸之捷。食入易消。不得不借资于浓味。而不知胃中元气。久 从暗耗。设虚风止熄。即清薄之味尚不易化。况于肥甘乎。今之医家。全不究病前病后消息。 明语以虚风之证。竟不知虚风为何物。奈何言医耶。奈何言调摄耶。彼时余适有浙游。旋日 复得重恙。召诊时语余云。一病几危。今幸稍可。但彻夜撰改本章不辍。神乱奈何。余对曰。 胃风久炽。津液干槁。真火内燔。宜用知母一两。人参、甘草各一钱。日进二剂自安。众议 方中用参太少。且无补药佐之。全无取义。竟置不用。连进参、术大剂不效。越三日。剂中 人参竟加一两。服后顷刻气高不返而逝。 按读此案。以自知医理。与平时心服之人。忽为时医蛊惑。侍从尼阻。竟至不能用而死。 可知命之所定。非人力所能主也。嘉言既尽其道。可告无罪于王岵翁。而人言不足恤也。余 因之有感焉。天下事事后易为智。大病一愈。邀功者议补议温。纷纷不一。以致既愈之后。 仍留遗患者有之。垂成忽败者有之。夫大病自我愈之。而善后之计不复一商者。其故有二。 一以胜任有人也。一以酬谢可免也。偷薄之风。适以殒命。堪发一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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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二章
钱天来云。汉之一两。即今之二钱七分也。一升。即今之二合半也。汪苓友云。古云铢 者。 之一剂。三分之一。谓之一服。凡用古方。先照原剂。按今之码子折实若干重。古方载三服 者。只 按今之 异也。程扶生云。古以二十四铢为一两。一两分为四分(去声)。六铢为一分。计二钱五分。 则所谓十八铢者。盖三分之重。古之七钱半也。然以古今量度及 黍考之。以一千二百黍之 重。实于黄钟之龠。得古之半两。今之三钱也。合两龠为合。得古之一两。今之六钱也。十 铢为一千黍之重。今之二钱半也。一铢为百黍之重。今之二分半也。或又谓古今量度。惟汉 最小。汉之一两。惟有今之三钱半强。故千金本草。以古三两为今一两。古三升为今一升。 然世 不必胶柱而鼓瑟。则为善法仲景者矣。 愚按诸说颇有异同。大抵古之一两。今折为三钱。不泥于古。而亦不离于古也。
劝读十则
一、凡积重难反之势。骤夺其所好。世必惊疑。今且浅而商之。明药性始于神农本经。 论病 伤寒论及金匮玉函经二书。外台谓又有短剧一书。今失传。方诸举业家。与四子书无异。而 犹有疑之者。岂四子之书亦不可读乎。则以读仲师书。为第一劝。 二、仲师书文义古奥难读。即刘张朱李四家。(明时以张长沙与刘河间、李东垣、朱丹 溪为 有发挥。更有庸妄者。颠倒是非。谓仲师专工于伤寒。其桂枝、麻黄只行于西北。宜于冬月。 以芎、苏、羌、独、荆、防等剂为感冒切用之品。以补中、归脾、八珍、六味等方为杂病平 稳之方。百病不究根由。只以多热为阴虚。多寒为阳虚。自夸为挈领提纲之道。究竟伪术相 师。能愈一大病否。夜气犹存。举生平所治之证平心自问。当亦知所变计也。则以知过必改。 为第二劝。 三、经方效如桴鼓。非若后世以地黄补阴。以人参补阳。以香、砂调气。以归、芎调血。 笼 服愈。不必尽剂。可知古人用药。除宿病痼病外。其效只在半剂一二剂之间。后世如薛立斋 医按云。服三十余剂及百剂效。李士材云。备参五斤。期于三月奏效。此岂果服药之效哉。 乃病气衰而自愈若辈贪天之功而为己力也。余阅其案。深悯病患之困于药甚于桎梏也。则以 经方之疗效神速。为第三劝。 四、伤寒论一百一十三方。以存津液三字为主。试看桂枝汤和平解肌。无一非养液之品。 即 制一剂。分为三服。不必尽剂可愈。愈后亦无他病。近医芎、苏、羌、独、荆、防、苍、芷 苦燥辛 夏之耗 邪陷入少阴。)皆所以涸其汗源。(此二字。余研究十年方悟。)留邪生热。以致变成烦躁大 渴。谵语神昏等证。所谓庸医误人者此也。至于金匮一百四十三方。大旨是调以甘药四字。 后世之四君子汤、补中益气汤及四物、八珍、十全、归脾、逍遥等剂。颇得甘调之意。而偏 驳不驯。板实不灵。又不可不知。则明经方之有利无害。为第四劝。 五、仲师为医中之圣人。非至愚孰敢侮圣。所疑者其方也。方中无见证治证之品。且铢 两升 性者。自知其三四味中。备极神妙。况古人升斗权衡。三代至汉。较之今日。仅十之三。每 剂分三服。一服亦不过七八钱。与两零而已。较之时方之重者乃更轻。今以古今之码子折算。 又为之浅浅解释。俾知经方道本中庸。人与知能。为第五劝。 六、先入为主。人之通患也。桂枝汤、小柴胡汤。无论伤寒杂病。阳经阴经。凡营卫不 和者 又 饮列于散阵。遂致应用不用。误人无算。而不知二药。神农列之上品。久服可以却病延年。 今之信各家而不信神农。诚可怪也。闽医习见余用桂枝汤。万无一失。此数年来。自三钱亦 用至八九钱而效者。咸知颂予创始之德。至于柴胡。不过四钱而止。而浙省江苏每用必以鳖 血拌蒸。最多不过二钱。皆先入之说误之也。不知长沙方柴胡用至八两。取其性醇。不妨多 服。 之根。害人不浅。推之细辛、五味。用不过一钱。大枣不过二枚。生姜不过二片。种种陋习。 皆 七、起生回生。医之道也。如医家束手。病家待毙。察其为杂法所误。先与病家帮助。 璧其 针机。脏腑调和。统归胃气。危急拯救。不靠人参。(此一句为病家之脑后下一针也。经方 无用参为救急法。惟霍乱有理中丸汤方。然汗厥脉微欲绝。以通脉四逆加猪胆汤为主。又无 取乎人参。第不可与读薛氏景岳等书人说也。)力肩其任。亦可救十中二三。余自临证三十 余年。知经方之权夺造化。为第七劝。 八、经方愈读愈有味。愈用愈神奇。凡日间临证立方。至晚间一一于经方查对。必别有 神悟 九、医门之仲师。即儒宗之宣圣。凡有阐扬圣训者则遵之。其悖者则贬之。障川东流。 功在 处。张子和瑕瑜参半。最下是李东垣。竖论以脾胃为主。立方以补中为先。徇其名而亡其实。 燥 与仲师养津液及调以甘药之法相反。不可不知。至于李时珍、王宇泰之杂。李士材之浅。薛 立斋之庸。赵养葵之妄。张景岳、陈远公、冯楚瞻之浮夸影响。不使一字寓目。方可入于精 微之奥。坊刻汪 庵等本。虽云耳食。却有一二道得着处。但于仲师方末。杂引陶节庵诸辈 臆说。不无朱紫之乱。入门时始参其说。终为乡愿矣。则以专一不杂。为第九劝。 十、亚圣有云。予岂好辩哉。不得已也。今医学各成门户。所藉乎明先圣之功。溯委穷 源。 生 俾此道日益昌明。则以有言无隐。和气可亲。为第十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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