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天人解文字整理 · 待校勘

五行生克

黄元御379 字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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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之理,有生有克。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其相生相克,皆以氣而不以质也,成质則不能生克矣。

盖天地之位,北寒南热,东温西凉。陽升于东,則温氣成春,升于南,則热氣成夏;陰降于西,則凉氣成秋,降于北,則寒氣成冬。春之温生夏之热,夏之热生秋之凉,秋之凉生冬之寒,冬之寒生春之温。土为四象之母,实生四象,曰火生土者,以其寄宫在六月火令之後,六月湿盛,湿为土氣也。其实水火交蒸,乃生湿氣。六月之时,火在土上,水在土下,寒热相逼,是以湿動。湿者,水火之中氣。土寄位于西南,南热而西凉,故曰火生土,土生金也。

相克者,制其太过也。木性发散,敛之以金氣,則木不过散;火性升炎,伏之以水氣,則火不过炎;土性濡湿,疏之以木氣,則土不过湿;金性收敛,温之以火氣,則金不过收;水性降润,渗之以土氣,則水不过润。皆氣化自然之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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