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 求嗣下文字整理 · 待校勘

乳儿法

佚名(来源未署)375 字原文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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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儿不可太饱,太饱则满溢而成呕吐。若太饱,以空乳吮之即消。凡初乳,须先捏去宿乳,而后与之。夏月不去热乳,令儿呕逆;冬月不去冷乳,令儿咳嗽。若夜间乳儿,须以手臂枕之,令乳与儿头平,则儿不噎。

母欲寐即夺其乳,恐睡熟则不知饱足而成呕吐也。若母有妊,乳儿必患胎黄;母大醉,乳儿必患惊热;母伤饱,乳儿必患喘急;母新房,乳儿必患疳瘦;母大怒,乳儿必患癫狂;母新吐,乳儿必患虚羸。又夏月甚热,母浴后即与儿乳,令儿热毒成痢,必须熟揉良久,方可乳儿。又乳后不可与食,食后不可与乳,乳食相并,则难克化,结于胸中作痛,大抵成癖、成疳、成积,皆由于此。若父母交合之时,儿卧在旁惊醒啼哭,不可即与乳吮,盖气乳未定,多致杀儿。须静片时,然后与之。又平日儿啼,不可闻啼即抱即乳,须常令乳哭,则胎中所受热毒由此而散,胎中惊气由此而解。期月之间,可免重舌、木舌、口噤、胎风、胎热之患。

原文出处与整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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