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文字整理 · 待校勘
方藥等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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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讀古方,每有藥味之下不注分兩,而於末一味下注“各等分”者,今人誤认爲一样分兩,余竊不能無疑焉。夫一方之中,必有君臣佐使,相爲配合,况藥味有厚薄,藥质有輕重,若分兩相同,吾恐驾驭無权,難於合轍也。即如地黄饮子之熟地、菖蒲,分兩可同等乎?天真丹之杜仲、牵牛,分兩可同等乎?諸如此類,不一而足,豈可以各等分爲一样分兩哉?或曰:子言是矣。然則古人之不爲注定而云各等分者,何謂耶?愚曰:“各”者,各别也,古人云:用藥如用兵,藥有各品,猶之將佐偏裨,各司厥职也。“等”者,類也,分類得宜,如節製之师,不致越伍而哗也。“分”者,大小不齐,各有名分也。惟以等字與上各字连讀,其爲各样分兩,意自顯然;今以等字與下分字连讀,則有似乎一样分兩耳。
千里之错,失於毫厘,類如是耳。窥先哲之不以分兩明示後人者,蓋欲令人活泼泼地臨證权衡,毋胶柱而鼓瑟也。竊以爲古人之用心如此,不揣愚陋,敢以质諸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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